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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梁子湖区人民检察院档案信息化服务[下午公告]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5月12日
竞争性磋商公告 本采购项目“梁子湖区人民检察院档案信息化服务项目”(项目名称),己列入鄂州市政府采购计划。 《==招标投标法 第十五条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并遵守本法关于招标人的规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备案号:鄂采计【2019】-10518号,鄂州阳光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鄂州市梁子湖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其“梁子湖区人民检察院档案信息化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招标投标法 第十六条 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发布招标公告。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编号:EZYG-ZFCG-2019-013 二、项目名称:梁子湖区人民检察院档案信息化服务项目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 1、对纸质诉讼案件档案等进行数字化处理,生成符合信息化运行要求的电子文档及目录数据。处理过程包括诉讼文书、新生案件材料及档案的扫描、条目著录、数据挂接、拆解装订、案卷整理、粘贴二维码等。 2、对新形成的诉讼案件材料及档案,进行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的整理归档。 3、挂接数据库服务器,能满足数据的调用和应用,符合检察院验收保准。 对纸质审判档案等进行数字化处理,生成符合信息化运行要求的电子文档及目录数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采购预算:人民币 35万元(报价不得超出预算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五、供货及安装期:如无质量、事故等问题,为期4个月 六、质保期:2年。 七、供应商资格: 1、磋商响应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他特定要求: 必须是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经济实体。提供有效的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含三证合一)(有效副本加盖公司鲜章的复印件一份); (2)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秘密载体印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提供与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正在使用档案管理系统平台软件实现无缝对接的承诺函。 (4)2017年或2018年财务审计报告; (5)投标人应提供2019年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证,若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报名时递交查询结果为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及地点:2019年5月13日至2019年5月17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分至11:30分,下午14:30时至17:00分;鄂州阳光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鄂州市文苑壹号34号门面;吴都中学东门对面)。 九、磋商文件的获取: 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等资料: 法人携带法人证明书及身份证或被授权人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 报名登记表(详见公告附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3、招标文件公示时间及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十、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十一、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5月28日上午09:30前(北京时间)递交至鄂州阳光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评标室(鄂州市文苑壹号34号门面;吴都中学东门对面),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受。资格原件随身携带,在磋商前供磋商小组核实。 十二、竞争性磋商时间:2019年5月28日上午09:30。 十三、竞争性磋商地点:鄂州阳光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评标室(鄂州市文苑壹号34号门面;吴都中学东门对面)。 十四、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鄂州市梁子湖区人民检察院 地 址:鄂州市梁子湖区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607239887 十五、招标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鄂州阳光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鄂州市文苑壹号34号门面;吴都中学东门对面 联 系 人:向哲文 联系电话:13554455605 十六、信息发布媒体: 1.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19年5月12日。 2.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鄂州阳光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网址:http://www.ezygjsgc.com/)上发布。
来源:[db:地域]湖北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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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竞争性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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