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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秭归县两河口镇香龙村党员(上午发布)群众服务中心建设工程谈判公告6月4日
根据秭归县财政局下达的秭采计备[2019]XM0188号政府采购计划备案表要求,秭归县两河口镇人民政府拟就秭归县两河口镇香龙村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建设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选定合格承建人,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单位前来参加本项目谈判。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四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务,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名称:秭归县两河口镇香龙村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建设工程 二、项目编号:ZGZ0697-201901-01G 三、项目内容: 3.1 项目概况:秭归县两河口镇香龙村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建设工程办公楼拟建二层;建筑高度9.994㎡;建筑面积538.8㎡,框架结构,建筑抗震设防烈度为六度;建筑耐火等级二级;设计使用年限50年,基础类型独立性基础。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三条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主要建设内容为建筑工程、仿古建筑装饰工程,安装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3.2 工程建设地点:秭归县两河口镇香龙村。 3.3 项目预算:人民币1347000.00元(大写:壹佰叁拾肆万柒仟元整) 3.4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3.5 工程范围:以建设单位(业主)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为准,详见工程量单。 3.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3.7工程安全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严格按合同专用条款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条款的约定执行,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四、供应商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4.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 4.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3采购项目的特殊条件要求: (1)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资质和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资质,具有足够资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 (2)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供应商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3)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须提供企业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开户行出具的企业资信证明; (5)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评价得分必须在 65 分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供应商的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信用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宜昌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 B 级,诚信分值计为 80 分); (6)供应商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打印截图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 (7)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具备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②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采购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8)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岗位专业必须为“房屋建筑工程、建筑、工民建、建筑施工、土木建筑、建筑结构”中的一项; (9)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各1人,且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施工员、质量员须具备上岗执业资格,安全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9)须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2019年2月~4月在该投标单位可查询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10)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及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若委托代理人参加谈判的,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及2019年2月~4月在该投标单位可查询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4.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项目活动。 4.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必须以独立供应商身份参与本项目投标。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五、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 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微型企业)等政策。 六、谈判文件的获取 6.1谈判文件发放时间:2019年6月3日8时00分至2019年6月5日17时30分止。 6.2下载方法: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以下简称“谈判文件”)。供应商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下载谈判文件及相关资料,供应商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谈判文件的,其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hbzg.gov.cn)—办事指南—供应商和供应商系统操作手册)。 七、谈判保证金缴纳 本项目不缴纳谈判保证金。 八、响应文件的递交 8.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谈判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6月6日15时30分。 8.2 谈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将纸质的响应文件及相关资料现场递交至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茅坪镇屈原路1号)八楼开标大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须同时提交如下资料:1、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2、委托代理人参加谈判的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及2019年2月~4月在该投标单位可查询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如:网上打印带有二维码的证明材料或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网站的电脑截图等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真实有效)。 九、谈判时间及地点 9.1 谈判时间:2019年6月6日15时30分。 9.2 谈判地点: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茅坪镇屈原路1号)八楼开标大厅。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hbzg.gov.cn)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秭归县两河口镇人民政府 地 址:秭归县两河口镇 联系人:商祥军 联系电话:13997735539 采购代理机构:宜昌元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秭归县茅坪镇金缸城一组102号 联 系 人:余慧敏 联系电话:15271502312
来源:[db:地域]湖北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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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谈判 秭归县 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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