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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莲湖路[上午发布](东风大道-后官湖大道)路灯工程施工项目 竞争性磋商资格预审公告6月14日
莲湖路(东风大道-后官湖大道)路灯工程施工项目 竞争性磋商资格预审公告 根据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政府采购计划备案表(编号:00081),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经济和信息化局的委托,对其“莲湖路(东风大道-后官湖大道)路灯工程施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报名参加资格预审。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七条 一般招标项目可以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特殊招标项目可以由招标人直接确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ZJJA C2019-642 (二)项目名称:莲湖路(东风大道-后官湖大道)路灯工程施工项目 (三)采购预算:54.238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本次招标共分1个项目包,具体需求如下。 《==招标投标法 第十九条 国家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有规定的,招标人应当按照其规定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相应要求。==来源:十环招标网==》
(1)项目包编号:1 (2)项目包名称:路灯工程施工 (3)类别:工程 (4)内容:以施工图纸约定的工程量为准 (5)技术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6)采购预算:54.238万元 (7)工期:30个日历天 (8)质量标准:合格 2.供应商参加投标的报价超过该包采购预算金额的,其该包投标无效。 3.采购可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含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二、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2019年6月15日起至2019年6月21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时~12时、下午14时~16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市汉阳区汉阳大道磨山新天地2区4号楼27楼)。 (三)获取要求: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资格证明材料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3.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三、资格预审的内容、标准和方法: (一)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并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供应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具有输变电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电力监管机构核发五级及以上的《承装、承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 4.供应商须提供近二年(2016年、2017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满1年但不足2年的供应商,提供2017年度财务报告;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半年的供应商,无须提供财务报告); 5.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2016年5月起)承担过类似项目,提供中标通知书和项目合同(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6.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的经济处罚承诺书; 7.供应商在公告发布之后有相关任何一条以下不良记录及重大违法记录(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供应商将被拒绝报名: ①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行政处罚”的加盖公司公章的截图证明材料; ②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加盖公司公章的截图证明材料; 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基础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加盖公司公章的截图证明材料; 8.供应商必须是当年度《湖北省电力公司合格施工承(分)包商名录》中施工企业;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四)预审标准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项目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申请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提交资格申请及证明材料。不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将被采购人拒绝,投标单位应对报送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在接下来的采购过程中,如发现或被举报证实供应商报送资料有不实或弄虚做假等违背政府采购诚信要求的,该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 (五)预审方法 合格制 四、需提交的资格申请及证明材料: 参加本次报名的供应商在参加资格预审原件审查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资格预审文件中所要求的原件及一套与原件相对应的复印件以备查验,提交的证件都需年审合格且在有效期内,复印件需清晰可辨(复印件胶装成册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内容完整且与原件一致,审核后原件退回。 五、资格申请及证明材料的提交 (一)送达截止时间:2019年6月24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二)送达地点: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招投标中心开标室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申请及证明材料,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资格审查日期: 2019年6月24日9时30分至10时30分(北京时间) 七、公告期限: 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公告及相关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或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提出质疑,如质疑答复不满意,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提交书面投诉函。 八、联系事项 采购联系方式: 名 称: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地 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道88号 联 系 人:陈志强 电 话:027-84735509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 称: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汉阳区汉阳大道磨山新天地2区4号楼27楼 联 系 人:胡添 电 话:027-84644699、15271877858 九、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电话 电 话:027-84751513 十、信息发布媒体 (一)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二)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门户网 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6月14日
来源:[db:地域]湖北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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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竞争性 工程 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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