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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湖北文理学院迁建项目资格预审公告(代(第一次)招标公告)6月19日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湖北文理学院迁建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襄发改社会[2019]32号文、襄采计备[2019]XM0941号批准,本项目A部分由襄阳市教育局作为招标人(采购人),采用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EPC)方式建设,本项目B部分由襄阳市政府授权襄阳市教育局做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六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来源:十环招标网==》 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招标投标法 欢迎举报违规操作的招标行为==来源:十环招标网==》
2.项目概况与合作模式2.1、项目概况及范围 本次招标划分为两个部分:建筑面积约60万m2。 A部分为EPC模式,投资金额约258828.1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33690.58万元,预备费23278.61万元,设计费(含B部分设计费)最高为1859万元。 B部分为PPP模式,投资金额为固定值44425.3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不低于43236.6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不高于1188.79万元。 中标单位负责A和B两部分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并通过审批和审查,以及A和B部分的施工建设;中标单位(中标社会资本)与襄阳市政府授权的出资代表共同成立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在合作期内运营实施方案约定的内容并获得收益。 2.2、合作模式 A部分由中标人与襄阳市教育局共同签订《工程总承包EPC合同》;B部分由中标社会资本出资组建项目公司,由襄阳市教育局与项目公司签署《PPP项目合同》,项目公司不拥有项目资产,只在运营期拥有PPP实施方案规定运营范围的运营权及收益权。 2.3、A部分工期:设计服务周期5个月,施工工期30个月; 2.4、B部分回报机制:可行性缺口补助。 2.5、B部分合作期限:合作期限14.5年,其中建设期1.5年,与A部分同步在2022年9月31日竣工;运营期13年,从开始运营日起至PPP合作期限届满之日止。 2.6、本项目质量目标:设计成果文件符合国家规范、地方及行业标准,施工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3.1资质要求 3.1.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2申请人应同时具备: (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2)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3.1.3申请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 (1)施工项目经理:同时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2)设计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 3.2财务要求 3.2.1申请人(联合体牵头人)近三年(2015年、2016年、2017年)财务状况良好; 3.2.2申请人(联合体牵头人)具有银行分行及以上银行机构出具的5亿元及以上人民币的授信额度(有效期内)。 3.3申请人业绩要求 3.3.1投资业绩:近五年(自2014年4月至2019年4月止),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中的施工方具有一项投资规模5亿元人民币(含5亿元人民币)以上的投资类(BOT、PPP等)项目。需提供加盖公章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以中标通知书时间或合同协议书时间为准) 3.3.2施工业绩:近五年(自2014年4月至2019年4月止)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中的施工方完成过至少一项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或合同金额10亿及以上房屋建筑类施工项目。需提供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及网址,加盖公章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文件;(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3.3.3设计业绩:近五年(自2014年4月至2019年4月止)独立申请人联合体中的设计方完成过至少一项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或投资额10亿及以上房屋建筑类项目设计,需提供加盖公章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以中标通知书时间或合同协议书时间为准)。 3.4信誉要求 3.4.1申请人、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近三年(自2016年4月至2019年4月止)无违法记录,并且在 “信用中国”网站上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列为失信行为人。近三年(自2016年4月至2019年4月止)无重大违法行为,目前未处于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状态,企业资产未处于被冻结或接管状态。申请人需对上述内容做出书面承诺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4.2申请人、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近三年(自2016年4月至2019年4月止)无行贿犯罪记录。申请人需对上述内容做出书面承诺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4.3申请人承诺在本项目投标中没有出借资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由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章。申请人未提供书面承诺的,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由评标委员会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3.5其他要求 本次资格预审允许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职责分工,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符合资质条件的施工企业)和联合体其他成员的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方不得再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中标后,未经实施机构书面同意,联合体的成员结构、相互关系均不得变动。 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对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的业绩及荣誉进行核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入围资格,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4.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9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襄阳市公共资源网(http://jyzx.xiangyang.gov.cn/,下同)上招投标交易系统(简称市网上招投标交易系统)进行企业(诚信)库注册登记,并取得 CA 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企业(诚信)库入库操作规程》。 5.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19 年6月20日 9:00 至 2019 年6月26日 17:00 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明确所投标段,报名后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插入CA 数字证书完成资格预审文件下载。未按规定从“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 7 月 17 日 9时 00分,地点为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一 号开标室(高新区汉江北路16号六楼) 。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及未按要求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项目实施机构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襄阳市人民政府网站、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8.联系方式项目实施机构: 襄阳市教育局 联系人:闫工 联系电话:0710-3616793 招标代理单位: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襄阳市环城东路78号 联系电话 :0710-3816429 联 系 人 :于俊毅、闫晓毅 2019年6月19日
来源:[db:地域]湖北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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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湖北 文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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