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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鹤峰经济开发区太平工业园规划环境影响评(第二次)价报告》编制二次询价公告6月25日
鹤峰县政府采购中心受鹤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就《鹤峰经济开发区太平工业园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进行询价采购,因实质响应供应商不足三家,现进行二次挂网,邀请有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七条 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相关项目的评标委员会;已经进入的应当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编号:HFXZFCG2019―015号 二、项目名称:《鹤峰经济开发区太平工业园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 三、项目内容: 1、项目概况:为进一步完善鹤峰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的规划,站在可持续发展的高度正确把握规划区域的发展定位、发展规模、空间布局以及高效配置基础设施,服务企业建设,协调好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从决策源头控制环境污染,保护区域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等有关规定,鹤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拟对本区范围内的太平工业园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规划面积为12.55平方公里,项目地点鹤峰县太平镇内。 《==招标投标法 第三章 投标 第二十五条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招标的科研项目允许个人参加投标的,投标的个人适用本法有关投标人的规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详见附件3) 2、时间要求:2019年7月中旬提交初步方案; 7月30日前提交送审报批稿,8月20前完成全部内容。 3、质量要求: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符合国家环境评价相关规范,通过湖北省环境保护厅组织的专家评审及取得批复文件。 3、资金来源:政府资金 4、项目预算:40万元。超过预算报价为无效报价。 四、采购方式:询价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无违背此条款规定条件的书页承诺并加盖供应商鲜章; (二)投标单位具备相应的环评专业技术人员、资金和环评编制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财务报表、拟派专业技术人员花名册,并提供拟派人员近三个月所交社保相关证明材料审查及相对应的证书原件,专业技术人员必需是本部门人员; (三)投标单位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评价范围包含社会服务类),项目负责人取得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从事本工作3年以上,提供环评资质证书副本原件、预派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审查; (四)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工作人员现场在网站查询为准。 (五)本次询价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询价文件获取 1、本项目不设置报名环节,由潜在的供应商自行下载询价文件。 2、供应商登录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鹤峰专网(http://hf.eszggzy.cn/hfweb/),点击项目询价公告中的附件免费下载。 3、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鹤峰县政府彩购中心可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对询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及变更,其内容作为询价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将以公告形式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鹤峰专网上同时发布,因取消报名环节,无法书面通知潜在供应商,请各潜在供应商自行关注上述网站,采购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1、应递交的文件及递交方式: (1)询价公告第五款规定的相应资质证件(单独密封,并在封面上注明“资格、资质证明文件”、供应商名称); (2)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不是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的,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明,现场单独提交,格式见附件“3”); (3)响应文件(两份,按要求密封)。 2、递交时间:2019年7月4日上午9:00至9:30分。 3、递交地点: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一号开标厅(鹤峰县容美镇溇水大道88号)。 以上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4日上午9:30分,逾时恕不受理。供应商一旦递交响应文件参与本项目询价,则视为同意并接受询价公告中的所有条款;不完全响应询价公告“七、响应文件的递交”规定的供应商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八、询价币种:人民币。 九、成交原则:在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以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报价的总金额视为供应商为实施完成本项目从现场调查到取得省环保厅批复文件所必须的全部费用(含监测费、项目评审费、评审会议费及专家费用)及税金、保险和合理利润,以及为完成该项目工作期间的各种风险因素,采购方不再支付其它任何税费。 十、响应文件要求:响应文件两份(含报价表),单独密封。供应商需按响应文件组成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鹤峰专网上发布。 十二、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 鹤峰县政府采购中心 张女士 电话 0718-5290619 鹤峰经济开发区 陈先生 18972442659 鹤峰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Ο一九年六月二十五日
来源:[db:地域]湖北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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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询价 鹤峰 经济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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