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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武汉市汉南区疾控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2019)公告6月27日
武汉市汉南区疾控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根据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政府采购计划生成备案表(NO:00105)的要求,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武汉市汉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委托,对其“武汉市汉南区疾控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质条件并对此感兴趣的供应商来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招标投标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质量,制定本法。==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ZJJA C2019-689 (二)项目名称:武汉市汉南区疾控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68.42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本次采购共分1个项目包,具体需求如下。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二条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的处分,情节较重的,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来源:十环招标网==》
(1)项目包编号:1 (2)项目包名称:武汉市汉南区疾控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3)类别(货物/工程/服务):货物 (4)内容:医疗设备采购 (5)数量:详见清单 (6)技术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7)采购预算:68.42万元 (8)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 2、供应商参加磋商的报价超过该包采购预算金额的,其该包投标无效。 3、供应商如需查询技术要求可直接到我处查阅。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含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证明材料); 2、供应商所投主要产品,必须具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且在有效期内; 3、供应商如为制造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如为供应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 4、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主要产品连续流动分析仪校准证书和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型式的评估报告; 5、供应商须提供近两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6、供应商提供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的经济处罚承诺书; 7、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记录”加盖公司公章的截图证明材料(查询公司名称和企业法人); 8、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有相关任何一条以下不良记录及重大违法记录(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投标人将被拒绝报名: ①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行政处罚”的加盖公司公章的截图证明材料; ②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加盖公司公章的截图证明材料; 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corp-query-homepage.html)查询“基础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加盖公司公章的截图证明材料; 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corp-query-homepage.html)查询的“股东及出资信息”“主要人员信息”加盖公司公章的截图证明材料。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对应各包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2019年6月28日起至2019年7月4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汉阳大道磨山新天地二区4号楼27楼) (三)获取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资格证明材料(本磋商公告第二条供应商资格要求)领取采购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3、供应商报名时必须一次性提交上述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胶装成册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以供检验,审核后原件退回。不按要求提交原件、原件提交不齐全、复印件不全、未盖公章或未按要求装订的单位,将不能通过审核,视作不合格单位。 4、不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将被采购人拒绝,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资格的初审并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供应商应对报送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在接下来的采购过程中,如发现或被举报证实供应商报送资料有不实或弄虚做假(等违背政府采购诚信要求的),该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 四、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一)地点: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招投标中心政府采购开标室 (二)时间:2019年7月1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五、磋商地点及磋商时间 (一)地点: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招投标中心政府采购开标室 (二)时间:2019年7月1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届时敬请参加磋商的授权代表出席磋商会议。 六、公告期限 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公告及相关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或武汉市汉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出质疑,如质疑答复不满意,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提交书面投诉函。 七、联系事项 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 称:武汉市汉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武汉市汉南区薇湖路368号 联 系 人:姚后顺 电 话:027-84890400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 称: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汉阳大道磨山新天地二区4号楼27楼 联 系 人:殷驰 电 话:13995613998 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电话 电 话:027-84751513 九、信息发布媒体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6月27日
来源:[db:地域]湖北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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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医疗 竞争性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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