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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枣阳市人民法院设备采购项目询[2019]价公告7月10日
枣阳市人民法院设备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湖北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枣阳市人民法院的委托,根据政府采购计划函鄂采计【2019】13579号和鄂采计【2019】13465号文件要求,对枣阳市人民法院设备采购项目以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该采购项目。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九条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采购名称:枣阳市人民法院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编号: HBHD-ZY-2019-28 三、采购内容:高速扫描仪、对讲机、执法记录仪、监控、音频设备等。 《==招标投标法 第52条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来源:十环招标网==》
四、采购预算:293840元。 五、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服务和技术支持机构应在24小时内到现场进行应急故障处理(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 (3)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记录及失信记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4)供应商须提供对讲机、执法记录仪、监控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函。 (5)供应商须提供监控设备厂家出具的与本院当前正在使用的监控平台无缝对接承诺函。 七、询价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询价者,请于2019年7月 11 日至2019年7月17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在湖北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购买询价文件。 2、询价文件每套售价350元,售后不退。 八、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 7 月 22日09时30分,地点为:在湖北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枣阳分公司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询价文件要求密封的或加写标记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枣阳市人民法院 地 址: 枣阳市人民路19号 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电话:13871685022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枣阳市民主路22号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0710-6316388
来源:[db:地域]湖北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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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枣阳市 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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