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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房县青峰镇扶贫产业园建设项目(2019)竞争性谈判公告7月15日
房县青峰镇扶贫产业园建设项目已由房县财政局下达的房财采计〔2019〕0829号计划函批准实施,房县青峰镇人民政府委托武汉新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对房县青峰镇扶贫产业园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参与谈判。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七条 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本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事项。==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采购计划编号:20190829; 2、项目名称:房县青峰镇扶贫产业园建设项目; 3、项目预算:本项目预算价约为380万元; 4、计划工期:90日历天 5、采购范围:按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工程量,具体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6、质量要求:合格; 7、工程结算:工程量据实结算,付款方式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招标投标法 第三章 投标 第二十五条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招标的科研项目允许个人参加投标的,投标的个人适用本法有关投标人的规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年、2018年财务报表);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需自行出具签字盖章的承诺函及拟投入人员相关资格证书和拟投入设备清单);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个季度的完税凭证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足3年按公司成立时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需自行出具签字盖章的承诺函);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没有处于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时间内。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不含临时证)(需提供注册证、建筑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身份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需附承诺书);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需提供职称证、身份证);五大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需提供有效的上岗证或培训合格证书及身份证,其中安全员需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施工企业近三年内(指2016年7月至今)至少具有一项已完工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具有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协议书 、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报告及含网址链接的(必须是官方网站)中标公示网页打印件等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5、参加此项目谈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谈判供应商应承诺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没有伪造证件的书面承诺; 6、需提供项目班子成员在本单位缴纳近三个月(2019年4月-2019年6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为完税发票和人员名单); 7、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的项目经理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为准); 8、施工企业需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进行登记,并提供打印《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并加盖公章; 9、施工企业必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10、施工企业近三年(谈判截止日往前推算的3年)无《湖北省招标投标不良行为量化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严重不良行为”;施工企业凡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或具有围标、串标通报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1、本次谈判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不许分包,不许转包; 三、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2019年07月15日起至 2019 年07月 17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止(工作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武汉新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为 500 元,售后不退。 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各供应商须提供以下资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在同页纸上同时附法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彩色打印并加盖公章)及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符合第二条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所列所有原件和以上所有原件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查验原件与复印件一致后留存复印件(复印件必须清晰),合格后方可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 四、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址: 1、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19年07月24 日15 时 00分;递交地点为房县城关镇房陵东大道10号恒通大厦7楼。 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房县青峰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柯先生电 话:0719-3511226 采购招标代理:武汉新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 地址:房县城关镇房陵东大道10号恒通大厦7楼 联系人:徐女士 电 话:0719-8024909
来源:[db:地域]湖北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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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竞争性 谈判 房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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