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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9年基础建设项目监理服务采购项目竞[上午公告]争性谈判公告7月15日
2019年基础建设项目监理服务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根据十采计备【2019】XM3308号政府采购计划备案表要求,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的委托,拟就2019年基础建设项目监理服务采购项目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洽谈。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四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务,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2019年基础建设项目监理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XHZX-FW-2019-0223; 3.项目预算:15万元;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项目地点: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6.服务期限:与各项目施工工期一致; 7.采购内容:对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内的基础建设工程施工提供监理服务; 8.质量要求: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八条 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9.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②《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③《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④产品符合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的,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足3年按公司成立时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订立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3.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近三个月(2019年4月-2019年6月)的缴费发票及加盖企业所在地社保局公章的社保花名册,且还须提供企业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4.供应商应承诺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伪造证件的书面承诺(采购人保留核查真实性的权利);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6.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主体信用记录并提供至少以上2个网站加盖单位公章的查询结果,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查询时间为本公告之后)打印件或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7.其他条件: ①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管理能力且供应商无不良记录; ②供应商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和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执业证、注册证、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等),须注册在本单位,且无在监项目,并承诺只承担该工程项目的监理; ③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2016年01月0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1项类似市政工程监 理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④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谈判文件获取1.文件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供应商,请于2019年7月14日至2019年7月17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不予受理); 2.文件发售地点: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十堰市北京北路82号京华新天地8号楼22层),谈判文件工本费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3.谈判文件获取方式: ①供应商现场领取谈判文件(纸质版); ②以电子邮件方式向供应商发送谈判文件(电子版); 供应商报名时须本人携带法人代表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在同页纸上同时附法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有效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等以及本公告第二条“供应商资格要求”所述所有资料原件及原件复印件三套,复印件均需加盖企业单位公章。所有复印件要清晰可辨,否则不予受理。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7月19日下午15时30分;谈判时间:2019年7月19日下午15时30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十堰市北京北路82号京华新天地8号楼22层),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本次采购不接受邮寄的谈判响应文件。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本项目同时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和《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网》(http://www.hbgyzy.edu.cn/)上发布。 本项目采购公告期限为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联系方式采 购 人: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联 系 人:方老师 联系电话:0719-8126289 采购代理机构: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 涛 联系电话:0719-8688078;13451253657
来源:[db:地域]湖北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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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谈判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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