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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野人谷镇安阳坪村土鱼沟碑垭至柳树沟(第二次)加宽修复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7月18日
野人谷镇安阳坪村土鱼沟碑垭至柳树沟加宽修复工程 竞争性谈判公告 依据政府采购计划备案表,武汉新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受房县野人谷镇人民政府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就野人谷镇安阳坪村土鱼沟碑垭至柳树沟加宽修复工程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与报名。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七条 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中标无效。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采购计划编号:20191016; 2、项目名称:野人谷镇安阳坪村土鱼沟碑垭至柳树沟加宽修复工程; 3、项目预算:620000.00元; 4、工 期: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 5、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量; 6、质量要求:合格;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招标投标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法。==来源:十环招标网==》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2018年财务审计报告);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需自行出具签字盖章的承诺函及拟投入人员相关资格证书和拟投入设备清单)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的完税凭证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足3年按公司成立时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需自行出具签字盖章的承诺函);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没有处于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时间内;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不含临时证)(需提供注册证、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身份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需附承诺书);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需提供职称证、身份证);五大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需提供有效的上岗证或培训合格证书及身份证,其中安全员需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施工企业近三年内(指2016年7月至今)至少具有一项已完工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具有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报告及含网址链接的(必须是官方网站)中标公示网页打印件等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5、需提供项目班子成员在本单位缴纳近三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并在购买文件现场自查(证明材料为完税发票和人员名单、企业社保登记证); 6、参加此项目谈判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谈判供应商应承诺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没有伪造证件的书面承诺; 7、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主体信用记录查询结果证明材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8、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的项目经理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为准); 9、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进行登记,并提供打印带二维码的《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如不能打印,则提供拟派参加本项目的项目班子人员一体化信息平台的详细截图,并加盖公章; 10、近三年(谈判截止日往前推算3年)无《湖北省招标投标不良行为量化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严重不良行为”;凡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或具有围标、串标通报的企业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11、本次谈判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不许分包,不许转包。 六、谈判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申请竞争性谈判者,请于2019年07月18日至2019年07月22日(8:30时~12:00时,15:00~17: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接受报名)在武汉新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房县办事处(房县城关镇房陵东大道10号恒通大厦7楼)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逾期报名将不予受理。报名时应由拟派参加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应是施工企业本单位人员)本人携带法人代表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在同页纸上同时附法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彩色打印并加盖公章)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以及施工企业资格要求中所需要的所有证明材料原件(以上报名资料均需另外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所有复印件应清晰可辨,否则不予受理),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合格后方可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七、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9 年07月26日15时00分。 地点:武汉新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房县办事处(房县城关镇房陵东大道10号恒通大厦7楼) 2、逾期送达的谈判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房县野人谷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 郭先生 联系电话:0719-3611575 招标代理机构:武汉新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 联 系 人: 徐女士 联系电话:0719-8024909
来源:[db:地域]湖北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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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竞争性 工程 镇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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