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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恩施州州级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需求(上午发布)公示及 征集供应商名单公告 (恩施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楼维修工程)7月19日
恩施州政府采购中心受恩施州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委托,就恩施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楼维修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对采购人提供的采购需求进行公示,公开征询意见,并接受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报名。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编号:ESZFCG2019(J)-G010 二、项目名称:恩施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楼维修工程 三、采购内容:恩施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楼维修工程 四、采购预算:151.56万元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招标投标法 第十八条 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国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二)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供应商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四)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注册人员,且不得有其他在建项目。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主要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安全员(C证)、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等均具有相应岗位证书,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C类证书。 (五)省外建筑企业在鄂从事建筑活动,需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在恩施市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内外企业和人员信息以一体化平台记录公示的信息为准,均须提供本项目公告发布之后的网络查询结果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六)供应商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未出现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供应商应作出承诺)。 六、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否 七、需求公示 (一)公示期:本公示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7月24日17:00时止。 (二)意见反馈方式:对采购需求提出相关意见(应说明理由)应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供应商可以在公示期内向恩施州政府采购中心提交相关意见。 (三)采购需求获取方式: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enshi.gov.cn/,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 (四)需求公示的目的:就采购需求的公正性与专业性征询各潜在供应商的意见,无论是否反馈意见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征集供应商名单。 八、征集供应商名单 (一)征集的供应商为本项目备选供应商,最终由谈判小组确定不少于三家供应商参加竞争性谈判。如供应商受邀请后无故不参加竞争性谈判,将被列入恩施州政府采购中心不诚信供应商名单。 (二)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可在公示期内到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7室报名。 (三)报名资料至少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1.供应商报名表(格式见附件)。 2.《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是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材料;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 4.供应商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证明材料。 5.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注册人员,且不得有其他在建项目。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主要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安全员(C证)、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等均具有相应岗位证书,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C类证书证明材料。 6.省外建筑企业在鄂从事建筑活动,需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在恩施市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内外企业和人员信息以一体化平台记录公示的信息为准,均须提供本项目公告发布之后的网络查询结果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7.供应商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未出现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供应商应作出承诺,否则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 九、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恩施州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0718-8243800 电子邮箱:eszfcg@sina.com 联系地址:湖北省恩施市金龙大道中段建设服务中心 采购人:恩施州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联系人:孙巍 联系电话:18671146358 地址:恩施州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附件1:恩施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楼维修工程采购需求 附件2:供应商报名表 恩施州政府采购中心 2019年7月18日 供应商报名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盖章) | | 联系人姓名 | | 联系人电话(办公电话和手机) | | 联系人邮箱 | | 供应商提供的报名资料 |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是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材料。 |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 6.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 | 7.供应商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证明材料。 | 8.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注册人员,且不得有其他在建项目。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主要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安全员(C证)、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等均具有相应岗位证书,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C类证书证明材料。 | 9.省外建筑企业在鄂从事建筑活动,需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在恩施市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内外企业和人员信息以一体化平台记录公示的信息为准,均须提供本项目公告发布之后的网络查询结果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 10.供应商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未出现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供应商应作出承诺,否则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 |
来源:[db:地域]湖北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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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竞争性 谈判 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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