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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枣阳市“七馆合一[2019]”建设项目资格预审公告7月27日
枣阳市“七馆合一”建设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代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枣阳市“七馆合一”建设项目(工程名称),已由 枣阳市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枣发改社会[2019]141号、枣发改社会[2017]131号 、枣发改社会[2018]1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实施单位(招标人)为枣阳市文化和旅游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三条 (三)有符合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三款规定条件、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来源:十环招标网==》 1.采购条件 《枣阳市“七馆合一”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已由枣阳市人民政府审核批复,该PPP项目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通过枣阳市财政局组织的评审。 《==招标投标法 第十二条 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来源:十环招标网==》 枣阳市人民政府(项目授权主体)授权枣阳市文化和旅游局(招标人)为枣阳市“七馆合一”建设项目的实施机构,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枣阳市“七馆合一”建设项目。 项目地址:体育中心位于东环路东侧,襄阳东路南侧;文化馆和图书馆、综合馆位于襄阳东路南侧,东环路西侧。 建设内容:分为三个子项目包括: 2.1体育中心 规划占地117.07亩,建设2000席位的体育场,5000席位的体育馆、500席位的游泳馆、一座综合训练馆及12000平方米的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主要包括室外健身步道,室外网球场地2个,室外排球场地2个,室外羽毛球场地4个,室外篮球场地6个,室外门球场地4个,室外足球练习场地1个,室外乒乓球场10个等。项目区绿地率21%,配套设停车位350个。 2.2公共文化馆、图书馆 两馆一体、功能分开,地上4层,基座合用。总建筑面积18718㎡(公共文化馆建5000㎡,图书馆:8000㎡,基座5718㎡)。 公共文化馆:建筑面积5000㎡,设有宣传展示区、舞蹈室、特色活动室、资料室、书报阅览室、多媒体视听教室、学习室、小教室、工作室、创作室等。 图书馆:建筑面积8000㎡,包括多陈列大厅、儿童阅览区、老年人阅览区、网络机房、基本书库、采编室、典藏室、自然阅览室、社科阅览室、多媒体阅览室、开架阅览室、电子阅览室、中文阅览室、休息厅、休闲茶座。 合用基座:5718㎡,包括会展区、多功能厅(200人)、餐厅等。停车位123个。 2.3综合馆(档案馆、科技馆、史志馆、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人防工程、停车场) 科技馆、史志馆、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人防工程:拟占地面积49.96亩(合约33306.8平方米),其中总建设面积约16080m2(含人防工程6000m2),史志馆1000m2;科技馆,共两层,建筑面积7000m2;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共三层,建筑面积1080m2;地下部分:人防地下室,建筑面积6000m2。停车场地上停车位220个,地下停车位150个。 档案馆:档案馆馆舍,建筑面积为8000平方米。根据建设标准和用地实际情况,建筑物各功能及具体面积如下:档案库房,是档案馆专门用于保管各种类型档案的用房,所占面积为2800平方米;对外服务用房,是档案馆用于利用阅览、展览等提供利用档案的用房,所占面积为1400平方米;档案业务和技术用房,是档案馆用于接收、收集、整理、保护、数字化加工等档案基础业务、技术的用房,所占面积为1400平方米;附属用房,是实现档案馆各项职能必须具备的配套用房以及相应的建筑设备,所占面积为600平方米;其他用房,是用于爱国主义基地教育用房,所占面积为1200平方米。 2.4配套建设电力、电气、给排水、暖通、照明、消防设施、道路、绿化等工程。 3.采购需求 3.1运作方式:BOT(建设-运营-移交)。 3.2合作期限为15年。项目分批建设、分批验收、分批运营、整体移交。其中: 体育中心:建设期3年,运营期12年。 公共文化馆、图书馆:建设期2年,运营期13年。 综合馆(档案馆、科技馆、史志馆、妇女儿童活动中心、配套人防工程、停车场):建设期2年,运营期13年。 3.3回报机制:可行性缺口补助。 3.4项目总投资约为59356.71万元,其中建设投资56545.11万元,建设期利息2811.60万元。其中:体育中心:建设投资28608.49万元,建设期利息1716.23万元。公共文化馆、图书馆:建设投资9886.62万元,建设期利息387.65万元。综合馆(科技馆、史志馆、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人防工程、停车场):建设投资14640万元,建设期利息574.03万元。档案馆:建设投资3410万元,建设期利息133.7万元。 3.6运营内容 3.6.1负责管理维护体育中心建筑及室内外场地和其他体育器材的正常使用,向公众提供公共服务或其他文化经营活动。开展体育健身、竞赛表演、体育培训、运动指导、健康管理、游泳等体育服务及配套用房的租赁、停车场的运营维护和管理。 3.6.2负责管理维护公共文化、图书馆建筑及设施的正常使用,报告厅、会展区、茶吧、配套用房的租赁、停车场的运营管理及后勤物业服务。不涉足原单位专业设备的维护。 3.6.3负责管理维护综合馆建筑及设施的正常使用,开展教育培训、配套用房的租赁、停车场的运营管理及后勤物业服务。不涉足原单位专业设备的维护。 3.6.4负责项目的附属设施如:供排水、强弱电、暖通、景观绿化等管理与维护。以及《PPP项目合同》中约定的应由项目公司承担的管理维护工作。 运营维护要符合国家、湖北省、襄阳市、枣阳市的相关规定和行业规范要求。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法人资格: 4.1.1申请人是指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 4.1.2申请人应同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4.2财务要求: 4.2.1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各方)应提供最近三年(如申请人成立不足三年,应自成立之日起)经具有法定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审计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年度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4.2.2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各方按出资比例)提供资格预审公告发布日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之间金融机构出具的累计不低于1.7亿元的资金存款证明。 4.2.3申请人具有与本项目投资规模相适应的投融资能力,(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提供的金融机构贷款意向证明或银行授信额度可累加)提供资格预审公告发布日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之间出具有效的、可用的金融机构贷款意向证明或银行授信额度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 4.3资质要求: 4.3.1申请人须具备依法取得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4.3.2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4业绩要求: 申请人(若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之一)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含发布当日)的前四年内至少有一个总投资超过2亿(含2亿)的投融资或建设或运营项目的PPP项目业绩。(以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为准) 4.5人员要求 4.5.1考虑本工程项目特点,申请人需派项目负责人2人,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和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必须是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及投标截止日前最近的三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社保证明须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印鉴。 4.5.2申请人需派项目技术负责人2人。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必须是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及投标截止日前最近的三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社保证明须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印鉴。 4.6信誉要求: 4.6.1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各方)提供自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近三年,商业信誉良好,没有严重违约或失信的承诺函(若联合体其中一方成立不足三年,可提供注册之日起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的承诺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没有骗取中标和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3.申请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没有违反有关工程建设或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的行为;4.没有严重拖欠员工工资或农民工工资行为;5.无重大法律纠纷、无严重信用逾期记录、无不良法院判决记录。 4.6.2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各方)具备良好信誉,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需提供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以资格预审公告发布日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之间查询结果为准,截图中应包含信用信息查询网址、信用信息查询时间等内容)。 4.6.3未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4.6.4近三年内申请人、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项以提供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表5.7 商业信誉情况为准)。 4.7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但联合体所有成员不得超过3家。 4.8其他要求: 市政府下属的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及其控股的其他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除外)不得作为PPP项目的申请人; 5.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经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合格申请人均可参与本PPP项目投标。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7 月 29 日至2019年8 月 2 日(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到枣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6.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700元(文件售后不退),不接受邮寄资格预审文件。 6.3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件材料购买文件: (1) 合格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 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三证合一企业无需提供) (3)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三证合一企业无需提供) (4) 企业资质证书(如有,复印件加盖公章) (5)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6)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加盖公章,联合体适用) 6.4若为联合体申请,上述第(1)—(3),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8 月16 日09时30分,递交地点为枣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中兴大道农商行综合楼四楼)。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公告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枣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bzyztb.com.cn:8003/(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9.1 采 购 人: 枣阳市文化和旅游局 地 址: 枣阳市中兴大道 联 系 人: 孙先生 电 话:13317553081 9.2代理机构:湖北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枣阳市民主路22号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0710-6316388 18671012390 邮 箱:490286301@qq.com
来源:[db:地域]湖北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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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枣阳市 建设项目 资格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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