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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咸丰县坪坝营镇新场小学校门(第一次)、门卫室、校园硬化、围墙、旗台、配电房及供电专线工程竞争性磋商二次公告7月30日
1.招标条件 1.1咸丰县坪坝营镇新场小学校门、门卫室、校园硬化、围墙、旗台、配电房及供电专线工程已由咸丰县教育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咸丰县坪坝营镇新场小学,建设资金来源为教育局统筹资金,代理机构为湖北大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四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来源:十环招标网==》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于2019年7月29日进行第一次招标,由于最高限价与预算价不符导致流标,现发布第二次磋商公告,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进行竞争性磋商。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三条 在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来源:十环招标网==》
1.2招标编号:HBDYCG-ESXF-19016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建设内容为校门、门卫室、校园硬化、围墙、旗台、配电房及供电专线工程建设(详见工程量清单)。 2.2项目预算:约人民币60万元。 2.3建设地点: 咸丰县坪坝营镇新场小学。 2.4计划工期:30日历天;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供应商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必须是申请人本单位注册人员(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其以上技术职称;“四大员”(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质检员)应具有有效的资格证或上岗证,且须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年检合格;企业法定代表人(A 类)、项目负责人(B 类)、安全员(C 类)须提供“三类人员”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017 年 2 月 1 日后新办证换证的“三类人员”在“安管人员考核系统” 中打印考核合格人员信息,供应商通过网络打印的带有二维码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视为原件,可不加盖考核部门公章)。 3.4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记录及失信记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截图加盖公章,截图时间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后。) 3.5依据住建部《关于推动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若干规定》建市【2015】140号文件要求,省外建筑企业在鄂从事建筑活动,需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在我州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内外企业和人员信息以一体化平台记录公示的信息为准(打印网络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 3.6根据人社发〔2018〕3号、鄂人社发〔2018〕3号以及恩施州人社函〔2018〕107号文件,《关于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相关内容加进去,特别是:“各地跌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工程和住建领域工程建设项目要按照“先参保,在开工”和“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在办理相关手续、进场施工前,均应向行业主管部门或监管部门提交施工项目总承包单位或项目标段合同承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证明。” 要求中标单位中标后在开工前严格履行相关手续,确保工程安全施工(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中作出承诺,原件作资格审查材料备查,否则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 3.7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方法>相关规定的意见》(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文的规定,供应商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未出现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中作出承诺,否则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 3.8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5.磋商文件的获取 5.1报名时间:2019年7月31日起至 2019年8月7日,每天 8:30-12:00;14:30-17:30时(法定的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5.2报名地点:咸丰县大坝村11组清水走廊湖北大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朝阳电业对面)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售价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3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复印件,复印件装订成册): 1)营业执照及企业资质证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报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代表报名时提供)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6.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与地点 6.1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12日下午15:00时。 6.2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的地点为:咸丰县大坝村11组清水走廊(和平酒楼后湖北大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7.联系方式 招标 人:咸丰县坪坝营镇新场小学 联系人:敖先生 电 话:15347134699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大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咸丰县大坝村11组清水走廊(和平酒楼后) 联系人:黄先生 电 话:17671417447 湖北大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7月30日
来源:[db:地域]湖北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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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工程 竞争性 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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