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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鄂州市应急管理局子母式排水抢险车项目[上午公告]竟争性磋商公告8月4日
本采购项目鄂州市应急管理局子母式排水抢险车项目已列入鄂州市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鄂州财采计备【2019】003799号),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湖北名扬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鄂州市应急管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拟就鄂州市应急管理局子母式排水抢险车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条 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较为严重的,取消其二年至五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不适用前两款规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概况 1、采 购 人:鄂州市应急管理局 2、项目名称:鄂州市应急管理局子母式排水抢险车项目 3、项目编号:HBMY2019-ZFCG-007 4、采购预算:人民币170万元 5、采购内容: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主要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备注 | 1 | 厢体车 | 1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用户采购需求 | | 2 | 移动排水泵站 | 1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用户采购需求 | | 6、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有设备的供货 7、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资格要求 (一)法定基本条件: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具有本项目相应经营范围);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本年度或上年度财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公告期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纳税凭证、社保中心、银行回执或社保缴费发票);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条件: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三)禁止情形: 拒绝以下供应商参与投标: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评标结束前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等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19年 8 月 5 日起至2019年 8 月 9 日每天上午 8:00~11:30、下午 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湖北名扬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鄂州市凤凰街办锦江东城小区3栋203室)。 3、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等资料: (1)法定代表人自行领取:凭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法人身份证; (2)委托代理人领取: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售价:售价人民币 500 元/本,售后不退。供应商报名后可发送邮件至 11637013@qq.com,留下单位名称、授权代理人姓名、联系方式、报名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索取文件的电子版,我们会将磋商文件、清单电子版回复至您的邮箱。 五、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1、送达地点:湖北名扬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鄂州市凤凰街办锦江东城小区3栋203室) 2、送达截止时间:2019年 8 月 15 日09:30时(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3、接收文件的时间: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接受文件。 六、磋商地点及时间 1、地 点:湖北名扬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评标室(鄂州市凤凰街办锦江东城小区3栋203室) 2、磋商时间:2019年 8 月 15 日09:30 时(北京时间) 3、参加要求:届时请参加磋商的授权代表携本人二代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出席磋商会议。 七、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鄂州市应急管理局 地 址:鄂州市应急管理局 联 系 人:陈卓 联系电话:18008682150 八、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湖北名扬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邮 编:436000 地 址:鄂州市凤凰街办锦江东城小区3栋203室 联 系 人:龚强 手 机:13886344300 电 话:0711-3359699 邮 箱:11637013@qq.com 九、信息发布媒体及公告期 发布媒体: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index.html),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来源:[db:地域]湖北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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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鄂州市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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