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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随州市大洪山风景名胜区2019年第一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施工费竞争(7月)性磋商公告8月4日
竞争性磋商公告 依据随州市大洪山风景名胜区财政局随洪财采计[2019]8号计划下达函的要求,随州正诚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随州市国土资源局大洪山风景名胜区分局的委托,拟就其随州市大洪山风景名胜区2019年第一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施工费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磋商。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 采购项目名称:随州市大洪山风景名胜区2019年第一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施工费;项目编号:ZCCS20190802。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一条 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项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不适宜公开招标的,经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二、 采购内容:本项目招标划分为二个标段:一标段:92万元;二标段:88万元。范围详见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计划预算总金额180万元,计划工期30天,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三、 供应商条件: 1、磋商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公司法人、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五大员身份有效,有有效的劳动合同和单位为上述人员缴纳2018年5月以来社保的明细证明资料;项目经理具有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资质,没有在建工程、押证管理、或限制投标情形,五大员(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有注册本单位的造价师或预算员)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标准配备、并齐全; 2、磋商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代理人购买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采购代理人购买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磋商; 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近二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4、投标申请人2016年5月1日以来无违法、无围标串标不良记录,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发生、无重大经济纠纷,无经查实的在招投标中弄虚作假行为(投标申请人须自行在申请文件中承诺); 5、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供应商不存在不良记录名单内。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加盖公司公章的截图证明材料;在本项目投标评审前,若投标人在以上名单中的,其投标作无效处理; 6、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四、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19年08月05日至2019年08月09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随州正诚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随州市清河路二桥头星河名都A-1栋3单元201室)。磋商文件每标段/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磋商文件不采取邮购方式出售。 五、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一标段: 2019年08月15日09:30时,二标段: 2019年08月15日10:00时,地点:随州正诚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随州市清河路二桥头星河名都A-1栋3单元201室) 2、递交人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人(持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经验证后接受,否则,将导致其投标申请被拒绝。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六、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法定代表人或拟派的项目经理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条件所需内容原件及下列证件原件(原件查验后退还):①法定代表人和拟派的项目经理持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委托书上附法人身份证和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必须打印,附联系方式,QQ邮箱等;②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④《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⑤拟派项目经理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和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有工程类职称证书、身份证,五大员身份证,岗位证书,项目班子有效的劳动合同和2018年5月以来社保的明细证明资料;法人代表不得兼任项目经理或项目的技术负责人;⑥信用查询记录。⑦申请人社会养老保险登记证、缴纳2018年度的社会养老保险发票(并附社保部门出具的相关人员养老保险缴纳证明);⑧近二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单位若有或应有按最近的年份提供)、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⑨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上述资料真实性承诺书、拟派项目班子不得更换的承诺。其复印件加盖公章后一并提交,上述资料不完整的、彩色打印件或彩色复印件作为原件的,招标代理单位不接收其投标报名申请招标代理单位不接收投标报名申请。以上资料虚假的,不能成为本项目合格投标申请人。 七、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八、磋商地点:随州市清河路二桥头星河名都A-1栋3单元201室 九、采购人:随州市国土资源局大洪山风景名胜区分局 联系人:吴主任 联系电话:18672229292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随州正诚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722-3229955 随州正诚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来源:[db:地域]湖北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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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施工 项目 随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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