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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公益宣传长廊(下午发布)建设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8月6日
公益宣传长廊建设工程 第一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政府采购计划生成备案单(编号:J19071593-1505)要求,武汉力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武汉市江汉区城市管理执法局的委托,对公益宣传长廊建设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WHLC-JH-GC-2019505 (二)项目名称:公益宣传长廊建设工程 (三)采购金额:预算价165.84万元,招标控制价132.190281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共分1个项目包,具体需求如下: (1)项目包编号:1 (2)项目包名称:公益宣传长廊建设工程 (3)类别:工程 (4)用途:公益宣传长廊建设 (5)数量: 1家 (6)简要技术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7)采购金额:预算价165.84万元,招标控制价价132.190281万元 (8)工期:20日历天 2、供应商参加磋商的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金额的,其磋商报价无效。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七条 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相关项目的评标委员会;已经进入的应当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来源:十环招标网==》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2)具体约定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附件《政府采购政策评审优惠》。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二)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应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须提供项目经理的身份证、资格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B证、劳动合同); 3、供应商须提供2017、2018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有效缴纳凭证材料; 4、供应商须出具在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及无不良行为记录,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和政府采购有关制度,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承诺函(附法定代表人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以及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及无在建工程且只承担本工程、在工程过程中不更换项目经理的承诺函; 5、供应商须提供截止本公告前相关信用网站的信用信息截图,若相关网站及其他网站上有关于企业不良行为记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投标,提供相关截图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①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加盖公司公章的截图证明材料; ②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加盖公司公章的截图证明材料; 6、供应商须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http://wenshu.court.gov.cn/Html_Pages/Html404Error.html?aspxerrorpath=/Index%ef%bc%89%e6%9f%a5%e8%af%a2%e4%be%9b%e5%ba%94%e5%95%86%e5%8f%8a%e5%85%b6%e6%b3%95%e5%ae%9a%e4%bb%a3%e8%a1%a8%e4%ba%ba “无行贿记录查询”的加盖公司公章的截图证明材料; 7、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加盖公司公章的截图证明材料和关联单位说明。 8、供应商需保证在本项目提供的报名资料均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提供《书面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竞标(附联合体协议书)。 注: 1)如供应商相关资格证明文件正在年检、核准等相关手续办理,可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2)如供应商有减免或零申报纳税情况的须递交减免或零报税的截图证明材料; 3)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情况:成立年限不足二年度的投标申请人,提供近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满半年度但不足一年度的投标申请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申请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一年度及以上的投标申请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一年度的投标申请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度的投标申请人),应选择提供其银行资信证明,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申请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应由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出具,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 (三)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招标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竞标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2019年08月06日至2019年08月12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时~12时 、下午14时~17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武汉力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江汉区发展大道176号兴城大厦A座802室。 (三)获取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湖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见附件)、本公告特定资格要求中所有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按顺序装订成册递交并领取磋商文件。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信用查询不合格的或未按要求递交的供应商,将被拒绝领取磋商文件。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受托人必须是供应商拟派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3、磋商文件售价4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磋商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一)送达地点:武汉力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截止时间:2019年08月19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五、磋商地点及时间 (一)地点:武汉力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时间:2019年08月19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届时敬请参加磋商的代表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出席磋商仪式。 六、公告期限 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2019年08月06日至2019年08月12日,共7天 七、联系事项 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 称:武汉市江汉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地 址:武汉市江汉区红旗渠路4号 联 系 人:陈龙 电 话:13986222138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 称:武汉力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汉区发展大道176号兴城大厦A座802室 联 系 人:邱芳 电 话:027-83921648 13971208189 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电话 监管部门:武汉市江汉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地 址:武汉市新华路261号 联 系 人:苏兵 电 话:027-85728222 九、信息发布媒体 湖北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bei.gov.cn) 武汉力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八月五日
来源:[db:地域]湖北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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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竞争性 长廊 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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