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8月15日发布2019年8月-12月机场东路道路清扫保洁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19年8月-12月机场东路道路清扫保洁服务
竞争性磋商公告
依据十采计备【2019】XM3780号政府采购计划要求,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十堰市环境卫生管理局委托,拟对2019年8月-12月机场东路道路清扫保洁服务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六条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项目编号:XHZX-FW-2019-0163;
2.项目名称:2019年8月-12月机场东路道路清扫保洁服务;
3.项目地点:十堰市机场东路;
4.采购内容:完成机场东路主次干道及巷道道路清扫保洁服务(详见磋商文件);
5.采购预算:165000.00元,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做无效标处理;
6.作 业 期:2019年8月-2019年12月。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与本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具备有效的开户许可证;
3.供应商近三年至少完成过一项道路清扫保洁类似业绩,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供应商近三年内无不良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需提供查询截图的打印件);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文件获取需提供的资料:
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附后)及身份证原件,提交上述第二条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所有资料。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复印件二套装订成册,原件与复印件一致后留存复印件,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磋商。
2.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2.1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8月15日至2019年8月21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2文件获取地点: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十堰市北京北路82号京华新天地8号楼22层)。
3.文件获取方式:
3.1 供应商现场领取磋商文件(纸质版);
3.2 以电子邮件方式向供应商发送文件(电子版);
3.3 磋商文件工本费每套500元,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送达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8月27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十堰市北京北路82号京华新天地8号楼22层),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磋商时间及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发布。
六、公告期限
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从发布公告次日开始计算)。
七、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7.1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7.2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7.3 《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4 产品符合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的,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十堰市环境卫生管理局
联 系 人:刘先生
地 址:十堰市茅箭区人民中路
联系电话:0719-8621397
代理机构: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 娟
地 址:十堰市北京北路82号京华新天地8号楼22层
联系电话:0719-8688078 13429966463
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 年 8月14日
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在本书上签字的 (授权代表姓名、职务)为供应商的合法代理人,以供应商的名义参加 (项目名称)的磋商,并负责在磋商、开标、评标、合同磋商以及合同签订过程中签署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供应商将对授权代表作出的一切行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代理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附法人及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日 期: 年 月 日
粘贴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来源: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东路 竞争性 机场 道路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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