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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9年汉南区道路维修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_湖北十环网
2019年汉南区道路维修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根据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政府采购计划备案表(NO:00163),武汉闻道工程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对其“2019年汉南区道路维修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八条 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反本法规定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转让、分包无效,处转让、分包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欢迎符合资质条件并对此感兴趣的潜在供应商来参加本次磋商。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WHWD C2019-608
(二)项目名称:2019年汉南区道路维修工程项目
(三)采购预算:232.32万元(其中财政资金232.32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本次采购共分1个项目包,具体需求如下。
(1)项目包编号:1
(2)项目包名称:道路维修
(3)类别:工程
(4)内容:详见清单
(5)技术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6)采购预算:232.32万元
(7)工期:60个日历天
(8)质量标准:合格
2、供应商参加投标的报价超过该包采购预算金额的,其该包投标无效。
3、采购项目可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2)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3)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4)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5)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具体约定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核减办法。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相关证件齐全(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和执业资格,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建造师注册证书、职称证和近六个月(2019年2月-2019年7月)社保局出具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并提供网上查询依据;
4.供应商拟派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证;项目组成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安全员、资料员)必须持有有效的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安全员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C证,以上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组成员)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劳动合同,在本单位缴纳近六个月(2019年2月-2019年7月)社保局出具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并提供网上查询依据;
5.供应商须提供近二年(2017年、2018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满1年但不足2年的投标人,提供2018年度财务报告;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半年的投标人,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并提供近3个月内完税证明材料;
6.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2016年7月至2019年7月)公司承担过类似项目和近三年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项目,提供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和项目合同(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并提供网上查询依据并截图;
7.供应商应提供近三年(2016年7月至2019年7月)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中查询的结果为准(以此公告发布之日后查询结果为准,提供上述网站查询的信息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8.供应商在公告发布之后有相关任何一条以下不良记录及重大违法记录(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供应商将被拒绝报名:
①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行政处罚”的加盖公司公章的截图证明材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加盖公司公章的截图证明材料,其他相关网站上有关于企业不良行为记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投标;
②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corp-query-homepage.html)查询“基础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加盖公司公章的截图证明材料;
9.供应商需保证在本项目提供的资料均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提供书面声明。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本次项目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对应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报名及磋商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2019年8月19日起至2019年8月23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武汉闻道工程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市汉阳区汉阳大道磨山新天地三期四号楼1501室)。
(三)获取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资格证明材料领取磋商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授权委托人须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二代身份证(可读取);
3、供应商报名时必须一次性提交上述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胶装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以供检验,审核后原件退回。不按要求提交原件、原件提交不齐全、复印件不全、未盖公章或未按要求装订的单位,将不能通过审核,视作不合格单位。
4.不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将被采购人拒绝,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资格的初审并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供应商应对报送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在接下来的采购过程中,如发现或被举报证实供应商报送资料有不实或弄虚做假的,该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四、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一)送达地点: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招投标中心政府采购开标室
(二)截止时间:2019年8月3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五、磋商地点及磋商时间
(一)送达地点: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招投标中心政府采购开标室
(二)截止时间:2019年8月3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届时敬请参加磋商的授权代表出席磋商会议。
六、公告期限
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公告及相关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武汉闻道工程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或采购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城市管理局)提出质疑,如质疑答复不满意,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提交书面投诉函。
七、联系事项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城市管理局
地 址:东风大道88号政务中心
联系人:何玉娟
电 话:027-84750533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 称:武汉闻道工程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汉阳区汉阳大道磨山新天地三期四号楼1501室
联系人:李旺
电 话:027-84224678、13507254660
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电话
电话:027-84751513
九、信息发布媒体
(一)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二)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门户网
武汉闻道工程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8月18日
来源:武汉闻道工程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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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湖北 采购 南区 竞争性 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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