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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咸丰县防护软墙、挡车器等道路交通安防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_湖北十环网
咸丰县防护软墙、挡车器等道路交通安防工程
竞争性磋商公告
本采购项目“咸丰县防护软墙、挡车器等道路交通安防工程”施工招标已由咸公交警文[2019]1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采购人)为咸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资金来源为交通安防资金,采购代理机构为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咸丰分公司。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七条 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本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事项。==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具备资质的潜在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编号、采购方式、采购内容、采购预算、项目工期
1、项目名称:咸丰县防护软墙、挡车器等道路交通安防工程
2、项目编号:YC19359002-CG-0023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内容:咸丰县防护软墙、挡车器等道路交通安防工程,主要内容为在我县辖区内省道、县乡道及农村道路上安装防护软墙,在二高山以上路段安装挡车器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5、采购预算:人民币596470.00元
6、项目工期:30日历天。
7、质量目标:达到国家相关部门合格验收标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供应商须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
3、本次采购项目经理最低须具备公路工程二级建造师资格,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必须是本单位注册人员,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明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4、建设工程合同履行期间,经发包方同意,项目负责人已变更的。)。项目总工须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以职称证为准),且未担任其他在建施工项目的项目总工。
4、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记录及失信记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截图加盖公章,截图时间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后。)
5、依据住建部《关于推动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若干规定》建市【2015】140号文件要求,省外建筑企业在鄂从事建筑活动,需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在我州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内外企业和人员信息以一体化平台记录公示的信息为准(打印网络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
6、根据人社发〔2018〕3号、鄂人社发〔2018〕3号以及恩施州人社函〔2018〕107号文件,《关于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相关内容加进去,特别是:“各地跌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工程和住建领域工程建设项目要按照“先参保,再开工”和“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在办理相关手续、进场施工前,均应向行业主管部门或监管部门提交施工项目总承包单位或项目标段合同承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证明。” 要求中标单位中标后在开工前严格履行相关手续,确保工程安全施工(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中作出承诺,原件作资格审查材料备查,否则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
7、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方法>相关规定的意见》(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文的规定,供应商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未出现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中作出承诺,原件作资格审查材料备查,否则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
8、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四、投标保证金:详见磋商文件。
五、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供应商请于2019年8月21日至2019年8月28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节假日除外),持供应商报名登记表、法人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一套到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咸丰分公司处购买磋商文件。
六、磋商文件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hubei.gov.cn/)
八、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与地点:2019年9月2日上午9时30分{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咸丰分公司会议室(楚蜀大道110号二楼)};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九、开标时间与地点:2019年9月2日上午9时30分{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咸丰分公司会议室(楚蜀大道110号二楼)}
十、采购单位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咸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联系人:黄先生
电 话:18372592998
采购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咸丰分公司
地址:咸丰县楚蜀大道110号
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0718-6023518
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咸丰分公司
2019年8月21日
来源: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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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湖北 工程 咸丰县 竞争性 安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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