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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武汉空军司令部内部道路改造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_湖北十环网
武汉空军司令部内部道路改造工程项目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根据根据武汉市洪山区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洪山区政府采购计划生成备案单(编号:HSZC201908-2112),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武汉市洪山区重点工程建设办公室的委托,对其“武汉空军司令部内部道路改造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ZJJA C2019-793
(二)项目名称:武汉空军司令部内部道路改造工程项目
(三)采购预算:378.895593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本次采购共分1个项目包,具体需求如下。
(1)项目包编号:1
(2)项目包名称:武汉空军司令部内部道路改造工程
(3)类别:工程
(4)数量:详见工程量清单
(5)简要技术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6)预算控制价:378.895593万元
(7)工期:30日历天
(8)质保期:1年
(9)其它:/
2、供应商参加投标的报价超过该包采购预算金额的,其该包投标(报价)无效。
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2)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3)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4)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5)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具体约定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
4、供应商如需查询技术要求可直接到我处查阅。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有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必须为该项目投标单位)和执业资格证书,且具备市政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并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经济处罚承诺书,若本项目中标,只承担本工程施工管理经济处罚承诺书和无不良行为经济处罚承诺书,以及劳动合同、安全生产考核B证、身份证;
4、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2016年8月至今)承接过类似项目业绩的(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并附网上查询截图);
5、供应商拟派的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专业高级职称证,并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项目组成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安全员)需提供岗位证、身份证、劳动合同,安全员须提安全生产考核C证;以上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组成员)须提供近三个月(2019年5月-2019年7月)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社保缴纳证明须社保主管部门盖章),并附社保查询账号和密码;
6、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其资信证明),近三个月(2019年5月-2019年7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7、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不良业绩、无不良信用记录的经济处罚承诺书(格式自拟);
8、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记录”加盖公司公章的截图证明材料(查询公司名称、企业法人、项目经理);
9、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有相关任何一条以下不良记录及重大违法记录(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供应商将被拒绝报名;
①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行政处罚”的加盖公司公章的截图证明材料;
②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加盖公司公章的截图证明材料;
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corp-query-homepage.html)查询“基础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加盖公司公章的截图证明材料;
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corp-query-homepage.html)查询的“股东及出资信息”“主要人员信息”加盖公司公章的截图证明材料。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以上资格要求为参加本次采购的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对应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2019年8月28日起至2019年9月4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14:30时~16:3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市汉阳区汉阳大道磨山新天地2区4号楼27楼)。
(三)获取要求: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资格证明材料领取磋商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授权委托人须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3、供应商报名时必须一次性提交上述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胶装成册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以供检验,审核后原件退回。不按要求提交原件、原件提交不齐全、复印件不全、未盖公章或未按要求装订的单位,将不能通过审核,视作不合格单位。
4、不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将被采购人拒绝,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资格的初审并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供应商应对报送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在接下来的采购过程中,如发现或被举报证实供应商报送资料有不实或弄虚做假(等违背政府采购诚信要求的),该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
四、磋商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一)送达地点:洪山区珞狮路122号武汉理工大学马房山校区玻璃楼3楼北面303号
(二)截止时间:2019年9月1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五、磋商地点及时间
(一)地点:洪山区珞狮路122号武汉理工大学马房山校区玻璃楼3楼北面303号
(二)时间:2019年9月1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届时敬请参加磋商的代表出席磋商仪式。
六、公告期限
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 5 个工作日。
七、联系事项
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 称:武汉市洪山区重点工程建设办公室
地 址: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道436号陈家湾文泉大厦10楼
联 系 人:梅旎
电 话:027-87297289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 称: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汉阳区汉阳大道磨山新天地2区4号楼27楼
联 系 人:郑红豆
电 话:15172361186
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电话
电 话:027-87192975
九、信息发布媒体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8月28日
来源: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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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采购 湖北 武汉 司令部 竞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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