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招标:江岸区普通高中改革配套保障服务 第一次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江岸区普通高中改革配套保障服务
第一次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依据武汉市江岸区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生成备案单编号:J19082268-2104,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武汉市江岸区中学教研室的委托,对江岸区普通高中改革配套保障服务以集中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来源:十环招标网==》 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WHQS-FW-2019-304
(二)项目名称:江岸区普通高中改革配套保障服务
(三)预算金额:人民币325万元,其中财政资金人民币325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1、本次采购共分1个包。
第1包:
(1)项目包编号:WHQS-FW-2019-304
(2)项目包名称:江岸区普通高中改革配套保障服务
(3)类别(货物/工程/服务):服务
(4)用途:教学
(5)数量:一批
(6)简要服务要求:区级数据决策系统、学生选课分析系统和区级考务管理系统等平台建设以及校级管理保障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7)服务期(天/月/年):1年(服务部分合同按年度逐年签订,根据上年考核情况进行综合评价,综合评价合格后续签次年合同。)
(8)质保期(天/月/年):/
(9)其他:/
2、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报价超过该包预算金额及拦标金额的,其该包投标均无效。
3、多包投标(谈判、报价)的相关规定: 无。
4、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②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③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④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⑤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⑥具体约定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核减办法。
二、投标人资格预审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三)投标人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投标人须提供近二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全年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近3个月(2019年5-7月,季缴则提供2019年4-6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及近3个月(2019年5-7月)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 查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行贿”无行贿记录。
5、投标人需提供未在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内的承诺函;
6、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和政府采购有关制度;并提供承诺函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承诺函;
7、投标人需保证在本项目提供的报名资料均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提供《书面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采购项目如有特殊要求,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注意:
1、如供应商相关资格证明文件正在年检、核准等相关手续办理,可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2、如投标人有减免或零申报纳税情况的须递交减免或零报税的截图证明材料;
3、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情况:成立年限不足二年度的投标人,提供近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成立年限满半年度但不足一年度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申请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一年度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一年度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度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其银行资信证明。
(四)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要求
(一)投标人请携带以下所有申请文件原件审核: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前来报名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受托人在本单位近3个月缴纳的(2019年5-7月)的缴纳社会保险资金证明材料前来领取。
3、以上1-2项及“二、投标人资格预审的资格要求”中所有内容。
4、资格预审标准: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必须满足“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中的所有条款,提供所有资格预审资料原件及胶装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一套,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要求逐页加盖投标人公司签章且必须与原件保持一致,并按照本项目的资格预审公告规定参加资格预审。
(二)资格预审方式:合格制。
(三)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公告尾页中下载附件2。
(四)资格预审文件领取费用:免费。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预审时间及送达地点:
1、预审时间:2019年9月3日起至2019年9月9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时~12:00时、下午14:00时 ~17:00时,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2、送达地点:武汉市江汉区香港路261号强胜招标代理公司二楼。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通过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递交《报名登记表》《资格预审原件核验表》等表格在公告尾页中下载附件1。
(二)通过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领取费用:人民币400元/家。
(四)获取时间:同预审时间。
(五)获取地点:武汉市江汉区香港路261号强胜招标代理公司二楼。
(六)投标保证金金额:本项目不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
五、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一)送达地点:武汉市江岸区后湖五路16号新地东方广场江岸政务大楼A座702室。
(二)截止时间:2019年 9月25日北京时间下午14:30时截止。
六、开标地点及时间
(一)地点:武汉市江岸区后湖五路16号新地东方广场江岸政务大楼A座702室。
(二)时间:2019年 9月25日北京时间下午14:30时整点。
届时敬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有效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出席开标仪式。
七、公告期限
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2019年9月2日至2019年9月25日,共24日。
八、联系事项
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 称:武汉市江岸区中学教研室
地 址:武汉市江岸区西马街联合村80号
联系人:叶主任 电 话:027-85800029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 称: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香港路261号(市工商局旁)
联系人:葛平 王锴 梁晓玉 电 话:027-85851367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联系方式:
名 称:武汉市江岸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地 址:武汉市江岸区沿江大道五福路口
联系人:办公室 电 话:027-82739060
九、信息发布媒体
(一)湖北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bei.gov.cn)
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9月2日
来源: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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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招标 招标公告 普通高中 江岸 资格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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