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招标: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资格预审公告
根据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00198号政府采购计划备案表,东风(武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对其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以分散采购组织形式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资格预审。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九条 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SH0027FW19NH-0337
(二)项目名称: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
(三)采购预算:300万元;其中财政资金300万元,自筹0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本次招标共分1个项目包,具体需求如下。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第1包:
(1)项目包编号:SH0027FW19NH-0337
(2)项目包名称: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
(3)类别:服务
(4)用途:排口排查、监测、溯源
(5)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采购预算:300万元;其中财政资金300万元,自筹0万元
(7)服务期:完成项目包全部工作量
2.供应商参加投标的报价超过该包采购预算金额的,其该包投标报价无效。
3.采购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2)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3)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4)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政策;(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6)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上述政府采购政策的具体约定详见招标文件。
二、供应商资格、资质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各包特定资格要求:
第1-6包: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供应商提供近3个月(2019年5月-2019年7月)依法纳税的完税证明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
3、具有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在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4、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须提供2016年、2017年、2018年的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报告(成立年限满2年但不足3年的供应商,提供2017、2018年度财务报告;成立年限满1年但不足2年的供应商,提供2018年度财务报告;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半年的供应商,无须提供财务报告);
5、供应商应提供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中查询的结果为准(以此公告发布之日后查询结果为准);
6、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基础信息”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无不良记录并加盖公司公章的企业信誉承诺书(需包含以下内容:①未被责令停业的;②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③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的;④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
7、供应商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此公告发布之日后查询结果为准)并提供相关承诺,其他相关网站上有关于企业不良行为记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投标;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加盖公司公章的证明材料;
9、供应商需保证在本项目提供的资格预审资料均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提供《书面材料真实性保证书》(格式自拟)。
(二)资格预审标准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申请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提交资格申请及证明材料。
(三)预审方法:合格制资格预审。
三、资格预审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9年9月4日至2019年9月10日(北京时间每日上午09 时~12时、下午14时~17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湖北省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振华路46号东风(武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三)报名要求: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报名时间内,携带以下资格证明材料报名。
1.法定代表人自己报名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报名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3.以上证明材料须附身份证复印件。
四、需提交的资格申请及证明材料:
参加本次报名的申请人在参加资格预审原件审查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上“本标包特定资格要求”中所列证件的原件及一套与原件相对应的复印件,提交的证件都需年审合格且在有效期内,复印件需清晰可辨,内容完整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后装订成册。复印件和原件核对无误后,原件退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留存。
五、资格申请及证明材料的提交
(一)送达截止时间:2019年9月11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二)送达地点:湖北省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振华路46号东风(武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8会议室。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申请及证明材料,将不予受理。
(三)参加资格预审的供应商须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将资格预审申请资料(加盖公章)和上述资料的原件(原件必须和复印件一致)一次性送达指定地点以供审验。不能按要求提交原件审验的单位,其资格预审申请资料将被拒收。
(四)其他要求:供应商所提供的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且有关变更、年检等记录页均需复印齐全;有关证件在变更、年审中的,提供管理部门的正式结果公告,变更申请书(报告)、受理通知书(单)等非正式结果文件不予认可。
六、资格审查日期:2019年9月11日14时00分—17时00分。
七、公告期限:
本公告的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公告及相关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东风(武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或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环境保护局提出质疑,如质疑答复不满意,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提交书面投诉函。
八、联系事项
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称: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环境保护局
地址:武汉开发区(汉南区)东风大道88号市民服务中心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王莎
电话:027-84304802
集中采购机构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东风(武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振华路46号
联系人:张爽
电话:15623828361
九、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电话
电 话:027-84751513
十、信息发布媒体
(一)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网址:http://www.ccgp-hubei.gov.cn)
(二)武汉开发区(汉南区)门户网站
(网址:http://new.wedz.gov.cn/index.html)
来源:东风(武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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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武汉 招标 南区 长江 经济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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