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招标:枝江市城区七星大道部分路段“城市双修”项目
枝江市城区七星大道部分路段“城市双修”项目已由枝江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枝发改文【2018】18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枝江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华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具体公告如下:
一、工程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枝江市城区七星大道部分路段,东起公园路,西至江汉大道,含七星大道与公园路交叉口(西南角),不含湖北奥美纺织有限公司。
2、工程内容:项目全长约1000米,共计43余栋(座)沿街建筑,总面积约1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拆除违章搭建,清理乱牵乱挂,迁移空调外机、整修破损墙面、围挡围墙整治、店招提档升级、夜景灯光亮化等沿街外立面城市双修项目。
3、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及行业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5、安全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合格标准,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6、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历天。
二、投标人资格:
1.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印有二维码)原件彩色扫描件)
3、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4、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的,则应上传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5、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其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其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上传建造师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2)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6、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所载聘用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上传职称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7、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外企业上传《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省内企业上传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
8、现场管理人员:投标人应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施工员、质检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证书,且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传施工员、质检员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现场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9、投标人的信用分值须为80分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 “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中公布的企业信用分值及最新一期枝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的枝江市建设工程企业信用考核评分电子档中信用分值,以最高分为准,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信用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B级,诚信分值计为80分;
10、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的投标人。(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工程投标。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放时间:从2019年9月4日至2019年9月9日17时30分。
2、下载方法: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供应商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至网员专区选择“枝江市交易平台”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供应商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办事指南-操作手册-《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指南》”)。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必须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伍万元整(¥:50000.00元)。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在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送达地点:
(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9年9月26日9时30分。
(2)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的电子光盘一份递交到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枝江市仙女大道190号)五楼开标一室。
(3)请投标人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系统投标文件上传栏目。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4)本工程开标会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枝江市仙女大道190号)五楼开标一室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按时签到并参加开标会。
(5)本工程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标准和条件详见招标文件规定,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将作废标处理。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枝江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联 系 人:贺必华
联系电话:15572708111
地址:枝江市迎宾大道97号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华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芸
联系电话:16607208599
地址:枝江市友谊大道186号
注: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等媒体上同步发布。
2019年9月4日
来源:湖北华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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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招标 枝江市 路段 双修 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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