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招标:荆州市沙市区城市管理执法局无人机巡查服务
湖北东方宏宇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沙市区城市管理执法局的委托,对无人机巡查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邀请国内具有相应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响应磋商。 《==招标投标法 第十四条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从事其他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认定的主管部门由国务院规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编号:2019134
二、竞争性磋商项目:荆州市沙市区城市管理执法局无人机巡查服务
三、竞争性磋商内容:
1、根据沙市区城市管理局需求,结合实际工作中控制城市违章建筑的手段,提出以无人机等现代手段来管控城市违章建筑
2、服务期限:1年
四、采购预算:30万元
五、合格的磋商响应供应商:
1.报价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必须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记录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可转包,不可分包。
六、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七、报名方式:
获取本磋商文件时需携带以下文加盖响应人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留存湖北东方宏宇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磋商时核对):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多证合一则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2.授权人证明书或授权人委托书;
3.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方可领取本磋商文件;(事业单位无需此项)
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
八、报名时间及地址:2019年9月5日至2019年9月11日, 每天上午9:00—11:30时,下午14:30—17:00时,(节假日除外),荆州市沙市区长港路100号沙市区政府采购中心9号楼207室。
九、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19年9月17日15:00 时前递交至长港路100号沙市区政府采购中心9号楼201室
十、磋商时间及地点:磋商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后于沙市区长港路100号沙市区政府采购中心8号楼201室开始。
十一、本磋商公告发布媒体: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沙市区人民政府网
十二、招标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荆州市沙市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联系人:宋小明
联系方式:18972341778
代理机构名称:湖北东方宏宇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蔡成明
联系电话:17671774635
来源:湖北东方宏宇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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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招标 荆州市 无人机 城市管理 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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