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招标:通城县雁塔广场扩建工程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依据通城县政府采购办计划函要求,湖北鑫喆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通城县城市管理执法局的委托,对其通城县雁塔广场扩建工程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一条 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强制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的,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通城县雁塔广场扩建工程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HBXZ-20190724
3.招标控制价:约129.9万元
4.完工时间:30个日历天。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银行开户许可证);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报告(提供企业上一年度,经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2.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古建筑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3.近三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 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市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或领取CA数字证书。
2.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19年9月 5日至2019年9月 9 日23时59分59秒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通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http://www.zgtc.gov.cn/tcggzy/,下同)使用网员账号或CA数字证书登录“通城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通城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四、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 年9月 25 日15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1)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无须网上递交。
(2)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质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通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银山广场旁,通城县便民服务大厅五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2.投标人代表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出示授权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并递交法人授权委托书(若为法定代表人需出示二代身份证并递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以供招标人查验。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和通城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上同时发布。对在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通城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联 系 人:周先生 电话:13972825668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鑫喆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朱工 电话:13329988977
2019年 9月 4日
来源:湖北鑫喆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采购 招标 通城县 招标公告 扩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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