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招标:江汉区城市视频监控系统三期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汉区城市视频监控系统三期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竞争性磋商公告
依据武汉市江汉区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单,计划函号J19082003-1867,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武汉市公安局江汉区分局的委托,对江汉区城市视频监控系统三期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三条 (二)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来源:十环招标网==》 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竞标人参与竞标。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WHQS-FW-2019-311
(二)项目名称:江汉区城市视频监控系统三期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三)项目预算:51.96万元(其中清单控制价编制5万元不包含在本项目中),本项目控制价为46.96万元,超过此金额为无效投标。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本次采购共分 1个包,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内容。
第 1包:
(1)项目包编号:WHQS-FW-2019-311
(2)项目包名称:江汉区城市视频监控系统三期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3)类别(货物/工程/服务):服务
(4)用途:造价咨询
(5)数量:1项
(6)简要技术要求:江汉区城市视频监控系统三期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7)交货期/交付期/服务起始日/计划开工时间:从清单控制价全过程跟踪审计开始到工程决算审计完毕。
(8)质保期:/
(9)其他:/
2.竞标人参加竞标的报价超过该包采购拦标价的,其该包竞标(报价)无效。
3.多包竞标(谈判、报价)的相关规定: 无。
4. 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2)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3)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4)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5)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6)具体约定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核减办法。
二、竞标人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二)特定资格要求:
1、竞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等;
2、投标人必须具备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3、投标人拟派的本项目的负责人具有注册造价师资格及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8年以上工作经验(以初始注册时间为准);项目组其他人员不得少于5人,须具有注册造价师资格,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以初始注册时间为准)(提供以上所有人员身份证、注册证、劳动合同、社保证明以及项目负责人职称证);
4、投标人须提供2017年和2018年度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全部内容;
5、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提供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三个月缴纳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据;
6、投标人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3个月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社会保险缴费发票、专用收据、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社保交纳明细清单(含被委托人)。
7、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 查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行贿”无行贿记录;
9、投标人需保证在本项目提供的资格预审资料均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提供承诺函。
10、江汉区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法人签字加盖公章。(样板详见附件)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本项目不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三)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招标(谈判、询价)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2019年9月6日起至2019年9月12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30时~12:00时、下午14:30时 ~17: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二楼采购组(香港路261号,武汉市工商局旁)
(三)获取要求:符合资格的竞标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以下资质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所有材料必须与原件一致,内容复印齐全)各一套参加报名。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且授权人必须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3、携带本公告“第二条、竞标人资格要求”中各项要求的全部证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胶装成册)。
(四)磋商文件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谈判响应、报价)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一)送达地点: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三楼三号开标室
(二)截止时间:2019年9月20 日上午09:30时止
五、开标(谈判、询价)地点及时间
(一)地点: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三楼三号开标室
(二)时间:2019年 9月 20日上午09:30时整
届时敬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有效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出席开标仪式。
六、公告期限:本公告的公告期限共5个工作日。
七、联系事项
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 称:武汉市公安局江汉区分局
地 址:武汉市江汉区发展大道199号
联系人:杨涛 电话:027-85394685
采购代理机构: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武汉市香港路261号(市工商局旁)
联系人:郑拓 梁晓玉 王锴
电 话:027-85601367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联系人及投诉电话
监管部门:武汉市江汉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地 址:武汉市新华路261号
联系人:苏兵 电话:027-85728222
八、信息发布媒体:
(一)湖北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bei.gov.cn)
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9月5日
附件
江汉区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
为营造江汉区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政府采购项目交易环境,树立诚信守法的投标人形象,本人代表本单位作出以下承诺:
一、本单位对所提交的企(事)业单位基本信息、企(事)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从业资质和资格、业绩、财务状况、信誉等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严格依照国家、湖北省、武汉市和江汉区关于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参加江汉区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廉政建设。
三、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守合同、重信用,不参与围标串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干扰评标、违约毁约等行为,自觉维护江汉区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的良好秩序。
四、自觉接受政府、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
五、本单位自愿接受招标投标综合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依法检查。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自愿接受招标投标综合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处理),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和刑事责任。
六、本人已认真阅读了上述承诺,并向本单位员工作了宣传教育。
法定代表人签名:
企业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来源: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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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招标 竞争性 监控系统 三期 工程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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