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招标:通城县人民法院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通城县人民法院办公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通城县润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通城县人民法院的委托,对通城县人民法院办公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三条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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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TCRD-2019CS-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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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及磋商内容:通城县人民法院办公设备采购项目,空调、冰箱、冰柜等采购及安装(具体要求见本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清单及参数);
三、资金来源:专项资金
四、预算金额:约19.70万元
五、交货期:40日历天。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亦可,且营业执照具备相关经营范围);
3.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良行为记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良行为记录(分别提供以上4项内容的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七、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八、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
1、报名时间:2019年9月 10日至2019年 9 月 17 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通城县润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通城县隽水镇鄂南小区47号)。
3、供应商报名和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第二条供应商资格要求中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资料一套,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参与磋商。
4、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九、磋商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9月20日9时00分。
2、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通城县人民法院会议室
3、递交响应文件以及参加开标会的供应商代表,必须是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手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其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否则,其身份无效,采购人将要求其退场。
4、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若提供虚假资料,将承担法律责任。
十、信息发布媒体
本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通城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胡姁
电 话:0715-4862021
采购代理机构:通城县润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熊工
电 话:18164141977
2019年9月10日
来源:通城县润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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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招标 通城县 设备采购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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