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荆州市沙市区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荆江亭片区改造工程招标公告由荆州市诚鑫咨询有限公司首次发布
原标题:荆州市沙市区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荆江亭片区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荆州市沙市区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荆江亭片区改造工程招标公告由荆州市诚鑫咨询有限公司首次发布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68706623
信息来源:荆州市诚鑫咨询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2019年09月17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19-09-17 15:50:23
==========以下为招标信息正文==========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荆州市沙市区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荆江亭片区改造工程已由沙市区采购办备案并批准建设,备案编号2019190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比例为100%。 《==招标投标法 第十条 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采购人为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政府解放路街道办事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沙市区荆江亭片区
2.工 期:45日历天
3.招标范围:完成荆州市沙市区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荆江亭片区改造工程工程量清单和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作。
4.项目预算:3487774.83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技术负责人需为中级及以上职称;拟派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八大员必须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备案证明,并提供证件及项目班子配备人员社保参保证明;
2.必须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记录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
投标人自有或租赁施工设备要求(自有设备需提交设备购买的税务发票扫描件加盖公章,原件提供备查;租赁的设备应提交投标人与设备拥有单位的租赁合同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原件提供备查。租赁的设备合同内容应明确设备型号、规格、数量等, 且合同内容应注明用于本工程。合同中应附环保部门出具的搅拌站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审批文件彩色扫描件。为了保证沥青搅拌站租赁合同的真实性,在沥青搅拌站租赁设备合同中应附租赁设备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彩色扫描件及法人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及联系电话)如下:
A、基层稳定料要求生产能力不小于100吨/小时有自动计量配置的强制连续型稳定料搅拌站和摊铺机至少各1台;
B、单台额定不小于180吨/小时的强制间歇式沥青砼搅拌站,并配置自动化计量及输送设备;
C、变幅7~9米摊铺机(附熨平板、震动梁和平整度自控设备)不少于2台;
D、25吨轮胎压路机(11轮)不少于2台,10-13吨振动压路机不少于2台,小型压路机不小于2台;
E、有不小于200吨的沥青储存设备,并有改性沥青专用储存罐;
F、沥青施工设备、用于本工程的搅拌站设置地点距工地现场的平均运距是否满足《湖北省城镇道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及验收规程(DB42/T344-2013)》中“拌合厂(站)距工地的最大运输距离不宜大于30km,运输距离应充分考虑交通堵塞”之要求;拟用沥青搅拌站,要求提供地图,标明地点、运输路线及运距以供审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工程采用无记名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9年9月18日至2019年9 月24 日公告期间,将文件费缴纳至下列账户(应注明参与投标的项目名称及以银行回单日期为准,超过上述公告日期及无项目名称的银行回执无效,投标人必须以个人名义缴费,不得使用投标人单位名称);文件工本费200元(含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此费用概不退还。
2.竞标人于公告期间每天上午9:00-11:00时,下午14:30-17:00时凭银行缴费的回执单在沙市区政府采购中心(沙市区长港路100号9栋202室)获取招标文件。
3.开标时请竞标人出示银行缴费的回执单原件(回执单上不得出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否则文件将被拒收)并携带招标文件,否则不予参与本项目的开评标。
4 .账户名称、开户行及账号
账户名:荆州市诚鑫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湖北银行沙市支行
账号:130300120100013836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0月10日9时30分,地点:沙市区政府采购中心(沙市区长港路100号沙市区政府9号楼201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沙市区人民政府网
七、询问和质疑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荆州市诚鑫咨询有限公司和采购人提出询问和质疑。提出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人代表签字、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政府解放路街道办事处
联 系 人:刘琼 电 话: 13593888791
招标代理:荆州市诚鑫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文艳容 电 话:13554619988
备注: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来源:荆州市诚鑫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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