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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清坪镇大石坝村(绿春堡)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附属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由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下午发布
原标题:清坪镇大石坝村(绿春堡)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附属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清坪镇大石坝村(绿春堡)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附属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由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下午发布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68683225
信息来源: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2019年09月17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19-09-17 09:20:25
==========以下为招标信息正文==========
清坪镇大石坝村(绿春堡)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附属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本招标项目“清坪镇大石坝村(绿春堡)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附属工程”施工招标已由咸发改审批[2019]1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咸丰县清坪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源为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咸丰分公司。 《==招标投标法 第十四条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从事其他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认定的主管部门由国务院规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具备资质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清坪镇大石坝村(绿春堡)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附属工程
2、项目编号:YC19359002-CG-0026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建设内容:新增道路约1200㎡、高边坡挡土墙约1700m?、高边坡安全防护栏杆约410㎡、预留地硬化约460、加盖预留地斜屋面约460㎡(详见工程量清单)。
5、采购预算:人民币606296.23元
6、计划工期:3个月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供应商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必须是申请人本单位注册人员,无在建工程(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明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4、建设工程合同履行期间,经发包方同意,项目负责人已变更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其以上技术职称;“四大员”(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质检员)应具有有效的执业资格证书或上岗证书(培训考核合格证);企业法定代表人(A类)、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员(C类)须提供“三类人员”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017年2月1日后新办证换证的“三类人员”在“安管人员考核系统”中打印考核合格人员信息,供应商通过网络打印的带有二维码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视为原件,可不加盖考核部门公章)。
4、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记录及失信记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截图加盖公章,截图时间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后。)
5、依据住建部《关于推动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若干规定》建市【2015】140号文件要求,省外建筑企业在鄂从事建筑活动,需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在我州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内外企业和人员信息以一体化平台记录公示的信息为准(打印网络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
6、根据人社发〔2018〕3号、鄂人社发〔2018〕3号以及恩施州人社函〔2018〕107号文件,《关于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相关内容加进去,特别是:“各地跌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工程和住建领域工程建设项目要按照“先参保,再开工”和“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在办理相关手续、进场施工前,均应向行业主管部门或监管部门提交施工项目总承包单位或项目标段合同承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证明。” 要求中标单位中标后在开工前严格履行相关手续,确保工程安全施工(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中作出承诺,原件作资格审查材料备查,否则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
7、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方法>相关规定的意见》(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文的规定,供应商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未出现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中作出承诺,否则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
8、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四、投标保证金:详见磋商文件。
五、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不设置报名环节,由潜在供应商自行下载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及清单见附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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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时间:2019年 9 月 29 日 9时00分;
地点:咸丰县楚蜀大道110号二楼(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咸丰分公司会议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九、开标时间与地点:2019年9 月 29日 9时00分(咸丰县楚蜀大道110号二楼(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咸丰分公司会议室))。
十、采购单位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咸丰县清坪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唐先生
电 话:15171956720
采购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咸丰分公司
地址:咸丰县楚蜀大道110号
联系人:金女士
电 话:0718-6023518
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咸丰分公司
2019年9月17日
来源: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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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绿春 工程 竞争性 项目管理 大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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