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武汉市公安局江岸区分局执法执勤车辆购置 第一次竞争性谈判公告由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上午发布
原标题:武汉市公安局江岸区分局执法执勤车辆购置 第一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武汉市公安局江岸区分局执法执勤车辆购置 第一次竞争性谈判公告由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上午发布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68847027
信息来源: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2019年09月19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19-09-19 06:50:27
==========以下为招标信息正文==========
武汉市公安局江岸区分局执法执勤车辆购置
第一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依据武汉市江岸区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单,计划函号J19091792-2282,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武汉市公安局江岸区分局的委托,对武汉市公安局江岸区分局执法执勤车辆购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招标投标法 第七条 对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及有关部门的具体职权划分,由国务院规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竞标人参与谈判。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WHQS-HW-2019-323
(二)项目名称:武汉市公安局江岸区分局执法执勤车辆购置
(三)预算金额:人民币143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本次采购共分1个包,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本项目谈判文件第三章内容。
第1包:
(1)项目包编号:1
(2)项目包名称:武汉市公安局江岸区分局执法执勤车辆购置
(3)类别(货物/工程/服务):货物
(4)用途:武汉市公安局江岸区分局执法执勤车辆购置
(5)数量:8辆
(6)简要技术要求:执法执勤车辆
(7)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5个日历天内免费送货到招标人指定地点,达到正常使用要求。
(8)质保期:3年或10万公里,以先到为准
(9)其他:/
2.竞标人参加竞标的报价超过该包采购拦标价的,其该包投标(报价)无效。
3.多包投标(谈判、报价)的相关规定: 无。
4.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⑴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⑵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⑶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支持企业创新政策;⑷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政策;⑸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6)具体约定详见本采购文件评审办法附件《政府采购政策评审优惠》。
二、竞标人资格要求
(一)竞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完整材料;
1、竞标人需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供应商所投车辆必须是列入工信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产品并通过国家“3C”认证及所投产品检测报告,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此项可为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所投核心产品(执法执勤车辆)必须为供应商自己生产的或通过经销代理等正规途径获取,同时对所投主要产品品牌、获取途径等作出相应声明及承诺;
4、竞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自行提供书面承诺,且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售后服务,能提供本次投标设备的备件紧急服务和人员技术支持,并提供证明材料;
5、竞标人须提供近两年年度(2017年度及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公司提供成立之日起至本项目公告期间的银行资信证明或审计报告)、近三个月(2019年5月、6月、7月,季报单位提供2019年第二季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有效凭证材料;
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查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无行贿记录查询”;
8、竞标人需提供未在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内的承诺函;
9、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和政府采购有关制度;并提供承诺函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承诺函;
10、竞标人需保证在本项目提供的报名资料均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提供《书面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
1)如供应商相关资格证明文件正在年检、核准等相关手续办理,可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2)如供应商有减免或零申报纳税情况的须递交减免或零报税的截图证明材料;
3)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情况:成立年限不足二年度的投标申请人,提供近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满半年度但不足一年度的投标申请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按前所述无法按照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申请人,应选择提供其银行资信证明,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申请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应由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出具,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
(三)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四)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 2019年9月18日起至2019年9月23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14:30时 ~17:00时,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强胜招标代理公司二楼采购组。
(三)谈判文件领取费用:人民币300元/家,售后不退。
(四)本项目不收取竞标保证金。
(五)获取要求:符合报名的竞标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证明材料原件报名,合格后发放采购文件。
1、 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本人在企业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领取;
2、 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本人在企业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领取;
3、 投标主体的营业执照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4、以上1-2项及“二、竞标人资格要求”的全部内容。
竞标人请携带以上报名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齐全并加盖相关单位有效公章)参加报名,所有复印件在和原件核对无误后,原件退还,复印件留存,没有提供原件或复印件无有效相关单位公章的资料,本公司一概不接受报名。
四、投标(谈判响应、报价)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一)送达地点:武汉市江岸区后湖五路16号新地东方广场江岸政务大楼A座702室
(二)截止时间:2019年9月27日北京时间下午14:30时止
五、开标(谈判、询价)地点及时间
(一)地点:武汉市江岸区后湖五路16号新地东方广场江岸政务大楼A座702室
(二)时间:2019年9月27日北京时间下午14:30时
届时敬请参加竞标的代表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有效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出席开标仪式。
六、公告期限: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 10日。
七、联系事项
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 称: 武汉市公安局江岸区分局
地 址: 武汉市江岸区兴业路
联 系人:张正 电 话:027-85395583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 称: 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武汉市江汉区天门墩路25号附46、47
联系人:黄媛 王锴 梁晓玉 电 话(传真): 027-85601367
八、信息发布媒体
(一)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网址:http://www.ccgp-hubei.gov.cn
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9月18日
来源: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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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武汉市 竞争性 咨询有限公司 工程造价 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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