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鹤峰县天然气利用工程工程已由恩施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恩施州发改审【2019】5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鹤峰民生天然气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招标投标法 第六章 责任 第四十九条 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可以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因第一次报名人数不足三家,现发布二次招标公告,欢迎合格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鹤峰县天然气利用工程是由鹤峰民生天然气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本工程位于鹤峰县,为城区管网-满山红大道(S325)、后坝路、清水走廊、第一中学至后坝路、杨柳潭至康岭路、华龙半岛及娄水大道至连升路-七条中压燃气管道工程。设计压力为0.4MPa,为压力管道GB1级。三处设计起点均断管接道路已建de160中压燃气管道。埋地PE 管,采用SDR17pe100de160-9250m(含1处大开挖+稳管穿越“娄水河”L+90m),2段随桥敷设采用无缝钢管20#D159*505-100m+64m;沿途穿越道路采用钢套管DN250予以保护。本段管线主要沿道路边线前行。项目总投资约177万元,项目工期:6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全部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压力管道安装GB1(含PE专项)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拟派的项目经理最低须具备市政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或打印带二维码的网络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不得担任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3.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资金运转能满足项目施工要求;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省外建筑企业在鄂从事建筑活动,需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在我县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外企业和人员信息以一体化平台信息公示的信息为准;
3.6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对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进行“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将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公章附在投标文件及原件内;
3.7根据(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规定,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应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应作出承诺);
3.8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记录为准)及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记录为准),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责任由投标人承担(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5.投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9月24日上午08:00时(投标报名开始时间)至2019年9月29日23:59时(投标报名截止时间),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拟派项目经理的相关证件一套并加盖公章到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恩施市施州大道滨江花园7号楼203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受理。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2.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18日上午9:30 时,地点为: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恩施市施州大道滨江花园7号楼203室)。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鹤峰民生天然气有限公司
地 址:鹤峰县容美镇后坝鹤峰民生天然气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道海
电 话: 18696976077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恩施市滨江花园7栋203室
联 系 人:黄女士
电 话: 0718-89894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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