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十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智能权证管理及自助发证管理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由湖北正和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中午发布
原标题:十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智能权证管理及自助发证管理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十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智能权证管理及自助发证管理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由湖北正和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中午发布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69210618
信息来源:湖北正和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2019年09月23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19-09-23 11:50:18
==========以下为招标信息正文==========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代采购邀请函)
根据“十采计备【2019】XM4465”政府采购计划备案表的要求,湖北正和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十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的委托,对本项目进行政府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条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设有标底的,应当参考标底。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ZHZB1909005
2、项目名称:十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智能权证管理及自助发证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3、采购预算:23万元
4、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6、项目内容及需求:
6.1 十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为方便广大人民群众及企事业单位办理不动产登记,需要采购智能权证管理及自助发证管理系统。含设备、系统的设计、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培训、验收、售后等,即“交钥匙”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项目需求。
6.2 供应商参加磋商的报价须包含以上的全部内容。
6.3 供应商最终报价超过该采购预算金额的其报价为无效报价,按无效标处理。
二、磋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且持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的供应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应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须符合政府采购活动的要求(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有关要求执行),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链接及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5、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19年9月23日至2019年9月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
2、磋商文件发售发点:湖北正和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办公室(十堰市朝阳中路25A武当国际商务区1单元802室)。
3、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须携带资料: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委托代理人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本公告第二款要求的资料一套(以上资料均需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复印件盖鲜章)。
磋商文件售价:每份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本项目不办理邮购事宜。
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磋商文件。
2、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为磋商时间,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密封盖章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及磋商地点
1、地点:湖北正和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评标室(十堰市朝阳中路25A武当国际商务区1单元802室)。
2、参加要求:届时敬请参加磋商的授权代表携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响应文件出席磋商会议。
六、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十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719-8125807
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湖北正和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梦洁
地 址:湖北正和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十堰市朝阳中路25A武当国际商务区1单元802室)
电 话:0719-8108606
邮 箱:940092194@qq.com
八、信息发布媒体及公告期限
信息发布媒体:湖北政府采购网
公告期限: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湖北正和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9月20日
来源:湖北正和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湖北 采购 管理系统 竞争性 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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