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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咸丰县民族中学教学综合楼工程(二次)施工招标公告由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上午发布
原标题:咸丰县民族中学教学综合楼工程(二次)施工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咸丰县民族中学教学综合楼工程(二次)施工招标公告由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上午发布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70762217
信息来源: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2019年10月11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19-10-11 10:50:17
==========以下为招标信息正文==========
咸丰县民族中学教学综合楼工程(二次)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YC19359002-ZB-000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咸丰县民族中学教学综合楼工程已由 咸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咸发改审批【2019】174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咸丰县民族中学,建设资金来自2019年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专项资金及地方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代理机构为 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投标法 第七条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来源:十环招标网==》 因第一次招标失败,现进行二次招标,欢迎各潜在投标人前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咸丰县民族中学校内。
2.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 咸丰县民族中学教学综合楼工程,总建筑面积2908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教学综合楼一栋,配套建设水、电、消防等基础设施。(具体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3本招标项目的合同估算价: 总投资509.305029 万元。
2.4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 30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19年11月。
2.5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 施工设计图纸及答疑、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工程内容。
2.6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 无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近五年完成过1项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2000平方米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 CA 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会员网上注册指南及 CA 办理指南》(网址:http://ggzy.enshi.gov.cn)。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 2019 年 10 月 11 日至 2019 年 10 月 16 日 24: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 州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 http://ggzy.enshi.gov.cn ,下同),明确所投标段,并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包括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 盘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9年 10月 31 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两种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1)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2)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 盘备份)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一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 。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58.52.192.225:10080/xfweb/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咸丰县民族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解放路与营屏寨路交汇处东地址: 咸丰县楚蜀大道110号
邮 编: 445600 邮 编: 445600
联 系 人: 雷先生 联 系 人: 吴女士
电 话: 18972413122 电 话: 0718-6023518
2019 年 10 月 11 日
备注: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 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来源: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工程 咸丰县 综合楼 项目管理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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