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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咸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迁建一期工程招标公告由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权威发布
原标题:咸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迁建一期工程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咸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迁建一期工程招标公告由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权威发布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70783821
信息来源: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2019年10月11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19-10-11 16:50:21
==========以下为招标信息正文==========
咸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迁建一期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ZC-ZB-2019-XF05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咸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迁建一期工程已由咸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咸发改审批〔2017〕324号、咸发改审批〔2018〕27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咸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咸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四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违反本法规定,中标无效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的中标条件从其余投标人中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依照本法重新进行招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高乐山镇小模村加油站斜对面、绿傢侬冻库旁(椒石公路到咸丰大道连接线入口处)
2.2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咸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迁建一期工程,新建业务综合楼一栋,占地面积682.22㎡,总建筑面积3702.11㎡,共6层。配套建设室内电气照明系统、室内外给排水系统和消防系统工程。
2.3 本招标项目的合同估算价: 总投资942.378664万元
2.4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11月
2.5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 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工程内容
2.6 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近五年完成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8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规定,投标人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未出现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应作出承诺,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3 省内外建筑企业在鄂从事建筑活动,需登陆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在我县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内外企业和人员信息以一体化平台记录公示的信息为准(投标人须提供单位信息及项目主要管理人员信息的网页查询打印或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查询日期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后)。
3.4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应逐项查询并将结果截图加盖公章,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招标人按下列原则选择中标人:
? 招标人按标段择优选择中标人。
□ 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标个标段。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序第一,则按最有利于招标人的原则确定其中标的具体标段(招标人应将确定多标段中标的具体办法载明)。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会员网上注册指南及 CA 办理指南》(网址:http://ggzy.enshi.gov.cn)。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19年10月12日至2019年10月17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enshi.gov.cn,下同)明确所投标段,并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和招标文件下载。未按规定从“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包括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1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两种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1)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2)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 盘备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一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58.52.192.225:10080/xfweb/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咸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咸丰县高乐山镇解放路169号
联系人:吴先生
电 话:18971895948
代理机构: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咸丰县楚蜀大道91号3楼
联 系 人:黄先生
电 话:0718-6828082
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11日
备注: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来源: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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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湖北 工程 咸丰县 建设工程 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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