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咸宁市咸安区公共检验检测中心食品监督抽检竞争性磋商公告由湖北泉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权威发布
原标题:咸宁市咸安区公共检验检测中心食品监督抽检竞争性磋商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咸宁市咸安区公共检验检测中心食品监督抽检竞争性磋商公告由湖北泉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权威发布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70834497
信息来源:湖北泉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2019年10月12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19-10-12 06:54:57
==========以下为招标信息正文==========
磋商公告
根据咸安财采计备[2019]001759号,湖北泉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咸宁市咸安区公共检验检测中心委托,就“咸宁市咸安区公共检验检测中心食品监督抽检”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咸宁市咸安区公共检验检测中心食品监督抽检
2、项目编号:XAQZFCG-201910001
3、项目预算:本项目总预算金额为人民币94.9914万元,包一61.992万元,包二32.9994万元。所有高于本项目总预算金额和各分包预算价的报价,其磋商将被拒绝。
4、采购内容:
包号 项目名称 批次(次) 预算金额(万元)
1 食用农产品类 840 61.992
2 食品类 420 32.9994
合计 94.9914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0日,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限的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另行协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取得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或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检测机构资格认定证书(CMAF证书)、有效期内的计量认证证书(CMA证书)及附录,资质范围能满足承检任务需要(2016年10月1日后取得的资质,只须提交CMA证书及附录);
2.近三个月纳税证明及近两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经第三方审计公司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公司提供开办以来的财务报表;
3.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须提供发布公告之日起查询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4.一个投标人只能参与一个标包的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领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应当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进行主体登陆-供应商(用户类型勾选“供应商(政府采购)”一项)-网员注册。具体操作参见《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帮助中心—投标人办事指南—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主体资格注册指南》(网址:http://xnztb.xianning.gov.cn/xnweb/)。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19年10月12日至2019年10月17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登录咸安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区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xnztb.xianning.gov.cn:9006/xaweb/,下同),明确所投项目或包号,通过网上下载磋商文件。未按规定从“区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磋商文件的,其申请将被拒绝。网上报名咨询电话:0715-8908831。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及开标时间及地址
1、提交截止时间:2019年10月24日 08时30分(北京时间)
提交地点: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咸安分中心开标二室(咸安区浮山办事处青龙路青龙大厦一单元三楼)
2、开标时间:2019年10月24日 08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咸安分中心开标二室(咸安区浮山办事处青龙路青龙大厦一单元三楼)
3、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携有效身份证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一份出席开标会,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湖北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bei.gov.cn/)、咸安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xnztb.xianning.gov.cn:9006/xaweb/)。
六、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咸宁市咸安区公共检验检测中心
联系人:柯先生 联系电话:17386302186
代理机构:湖北泉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咸宁市国际大厦1单元19层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8507249996
湖北泉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11日
来源:湖北泉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食品 湖北 咸宁市 竞争性 项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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