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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招标:大埔县城工业小区配套设施项目招标公告由广东元正上午发布
原标题:大埔县城工业小区配套设施项目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招标:大埔县城工业小区配套设施项目招标公告由广东元正上午发布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70863341
信息来源: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2019年10月12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19-10-12 14:55:41
==========以下为招标信息正文==========
大埔县城工业小区配套设施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埔县城工业小区配套设施项目已由大埔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埔发改[2019]8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大埔县产业集聚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县财政统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新建护坡25000平方米;新建排水沟,全长800米;新建市政道路(包括交通、绿化、给排水、照明、综合管线等),全长145米;场地平整,挖土石方150万立方米,填土石方6.5万立方米,弃运土石方143立方米等。
2.2本次招标范围:按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文件要求;
2.3招标控制价:人民币58657820.15元;
2.4工程地点:大埔县、湖寮镇;
2.5建设工期:360个日历天(其中道路路基工程必须保证前90日历天内完成);
2.6项目编号: JG2019-586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以上(含壹级)资质的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且未承担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3.3本项目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4现场专职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C证)。
3.5 拟投入项目架构的主要人员需配备施工员1名(需具有市政工程类专业中级职称或以上)、质检员1名、造价员1名;以上人员必须一人一岗且具相关岗位证书,且为本单位员工(提供以上人员2019年7月、8月、9月的本单位社保证明),且在登记阶段及投标阶段应一致。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投标人开标前须按照《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启用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通知》的要求到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企业及项目管理班子人员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公开发布在该平台,在有效期内。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通知》粤建〔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8信誉要求:自2019年1月1日至本项目开标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未有不良行为或行政处罚记录,以及在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未有不良行为通报的企业和项目负责人。上述不良行为信息未注明公布期限的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细化广东省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信息公布期限的意见》(粤建法[2013]54号)执行,提供承诺书。
3.9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提供承诺书。
3.10投标人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未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的登记申请将不予受理。企业信息登记办理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栏目。
3.11根据关于印发《梅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梅市建字【2018】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条 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较为严重的,取消其二年至五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不适用前两款规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109号文,为能在保证后期实名管理对象到岗及工程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如期开工、按时、按量完成施工任务,并为杜绝挂靠行为,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造价员、质检员须持单位介绍信原件、身份证、资格证或职称证和以上人员的社保证明资料(2019年7月~9月份本单位缴交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在投标登记前到招标代理处(地址:梅州市梅江区梅江二路35号益民大厦五楼(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联系人:罗工;联系电话:0753-2398938)办理投标诚信承诺手续(格式按本公告附件1)(办理时间:2019年10月12日至2019年 10月 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
3.12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13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审。
4.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申请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携带其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相关资料于2019年 10月 12日至2019年10月 16日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分至16: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详见一楼登记窗口屏幕)窗口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加资料费每套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登记的单位需提交以下资料:
(1)投标登记申请表(一式两份,不装订);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法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二代身份证;
(6)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二代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提供2019年7月、8月、9月的本单位社保证明;
(7)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及二代身份证、提供2019年7月、8月、9月的本单位社保证明;
(8)专职安全员二代身份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C证)、提供2019年7月、8月、9月的本单位社保证明;
(9)拟投入项目架构的主要人员:施工员1名(需具有市政类专业中级职称或以上)、质检员1名、造价员1名;提供以上人员一人一岗相关岗位证书复印件,相关职称证书,二代身份证及2019年7月、8月、9月的本单位社保证明;
(10)投标诚信承诺书原件;
上述登记资料复印件二套(一正一副),需提供原件(国家规定可二维码扫描真伪的资料除外)核验后退回。上述登记资料经工作人员现场核对上述资料原件与复印件核对一致后,购买招标文件及资料一套。不按要求提交资料或提交资料不全,或复印件没提交原件核对或核对不一致的,或不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招标人不予接受登记。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 1日9 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 时4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开标室(具体时间及地点安排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交易活动安排)。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盖章): 大埔县产业集聚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 廖先生 联系电话:0753-5524275
办公地点:广东省大埔县城城东路32号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联系人: 汤先生 联系电话:020-87258495
办公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
日期:2019年10月12日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19/10/12
来源: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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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大埔 招标 东元 招标公告 县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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