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投标人拟派的技术负责人须提供身份证、中级及以上职称证、学历证、劳动合同;项目组成员(施工员、质量员、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资料员、劳务员)需提供岗位证、学历证、身份证、劳动合同、初级及以上职称证、有效证明材料。安全员须提安全生产考核C证、身份证、学历证、劳动合同、初级及以上职称证,且提供技术负责人、项目组成员、安全员的2019年3月-8月的缴纳社会保险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和社保网上查询方式;
10)、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16年、2017年、2018年的由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需包括四表一注),提供2019年3月-8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完税凭证或经税务主管部门盖章的证明材料均可)和2019年3月-8月的缴纳社会保险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须社保主管部门盖章);
11)、采购项目如有特殊要求,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
(二)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注意:
1、如供应商相关资格证明文件正在年检、核准等相关手续办理,可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2、如投标人有减免或零申报纳税情况的须递交减免或零报税的截图证明材料;
3、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情况:成立年限不足二年度的投标人,提供近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成立年限满半年度但不足一年度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申请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一年度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一年度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度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其银行资信证明。
(三)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2019年10月18日至2019年10月22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以及休息日(周六,周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二楼采购组。
(三)获取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资格证明材料领取谈判文件。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须为项目经理)身份证原件领取;
3.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投标保证金:0元。
5.其他报名相关资料和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供应商资格要求资料的全部原件和复印件1套(复印件须与原件一致,且须加盖公章、胶装,核对无误后,原件退还,复印件留存备查,未按上述要求递交视为不合格)。
四、谈判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一)送达地点: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3楼会议室
(二)截止时间:2019年10月2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五、谈判地点及时间
(一)地点: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3楼会议室
(二)时间:2019年10月2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届时敬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出席谈判。
六、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公告及相关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七、联系事项
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称:武汉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武汉市台北路云林街28号
联系人:秦志福
电话:027-65797357
集中采购机构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武汉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江汉区香港路261号(市工商局旁)
联系人:林莉 梁晓玉 王锴
电话:027-85851367
传真:027-85851367
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电话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
九、信息发布媒体
(一)湖北政府采购网
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