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四川招标讯:成都市青羊区消防大队消防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1月5日
免责申明:以下信息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 《==招标投标法 第十九条 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消防大队消防车采购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 | 5101052018000441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 | 代理机构 |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地址 | 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天府新谷10号楼0801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袁先生,028-85246996 | 采 购 人 |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消防大队 | 采购人地址 | 成都市青羊区成飞大道黄土村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028-61988187 | 项目联系人 | 袁先生 | 项目联系电话 | 028-85246996-806、18000558510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9-01-04 17:54 | 项目包个数 | 1 | 开标时间 | 2019-01-04 10:00 | 中标日期 | 2019-01-04 14:30 |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 2018-12-12 15:49 | 总中标金额(元) | 1148000 | 中标详细内容 | 标的名称:水罐消防车;规格型号:四川川消消防车辆制造有限公司SXF5161GXFSG60/W;数量:1;单价:1148000元;服务要求:交货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120天内. | 中标供应商信息 | 供应商名称:四川川消消防车辆制造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海峡两岸科技园新华大道一段8号;中标金额:1148000.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中标人支付。 《==招标投标法 第十二条 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来源:十环招标网==》 投标报价应包含代理服务费。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六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来源:十环招标网==》 中标人中标后以中标金额作为代理服务费收费基数,按“ [2002]1980号”规定取费标准,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现金或转账方式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收款单位: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账户:128909354910901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府城大道支行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16628 | 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 贾静、陈晓丹、谭金会、丁丁、卓越(采购人代表) | 评标委员会成员 | 贾静、陈晓丹、谭金会、丁丁、卓越(采购人代表) | 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 详见附件。 | 其它补充事宜 | 1、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备案号:(2018)1017号。成都市青羊区财政局监督电话:028-86275406。 | 候选人公告链接 | / |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的采购活动必填) | | 是否协议或定点采购 | 否 | 行业划分 | C362 | 评审情况 | 附件 | 备注 | | PPP项目标识 | 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