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成交公示:2018年门源县泉口镇大庄村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中标公告1月15日
原标题:2018年门源县泉口镇大庄村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中标公告 招标标题:成交公示:2018年门源县泉口镇大庄村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中标公告 招标内容: 门源县回族自治县泉口镇人民政府2018年门源县泉口镇大庄村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七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三条 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中标结果公告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三条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条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设有标底的,应当参考标底。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四条 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三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五条 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来源:十环招标网==》
采购项目编号 | 《==招标投标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法。==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七条 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本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事项。==来源:十环招标网==》 青海赫铭公招(货物)2018-064 | 采购项目名称2018年门源县泉口镇大庄村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人民币79.8万元整 | 中标总金额人民币79.75万元整 | 项目分包个数无 | 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1月15日 | 评标日期2019/01/15 14:57 | 定标日期 | 各包要求 中标金额:人民币79.75万元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0日内交货中标单位:青海省恒信农牧机械有限公司中标单位地址:西宁市城西区张家湾村(英杰工程机械市场院内)中标内容:详见附件 | |
各包中标内容、数量、价格、合同履行日期及供应商名称 | 投标、开标地点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开标厅(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53号文博大厦) | 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贺晓龙(组长)、何泳、彭巍、周志华、曹金刚 |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采购人:门源县回族自治县泉口镇人民政府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18909708501 |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采购代理机构:青海赫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 系 人:苏女士联系电话:0971-5129911 |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监督单位:门源回族自治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970-8610977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赫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