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结果公告:祁连山区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试点项目—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包六第三次)中标公告1月15日
原标题:祁连山区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试点项目—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包六第三次)中标公告 招标标题:结果公告:祁连山区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试点项目—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包六第三次)中标公告 招标内容: 青海省生态环境遥感监测中心青海省祁连山区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试点项目—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包六第三次)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九条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十九条 招标项目需要划分标段、确定工期的,招标人应当合理划分标段、确定工期,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来源:十环招标网==》
中标结果公告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七条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欢迎举报违规操作的招标行为==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十六条 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三)法律或者国务院对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的范围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采购项目编号 |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六条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二条 任何单位违反本法规定,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的,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的,强制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的,或者以其他方式干涉招标投标活动的,责令改正;==来源:十环招标网==》 青海诚鑫公招(服务)2018-117(第三次) | 采购项目名称青海省祁连山区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试点项目—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包六第三次)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人民币35.00万元整 | 中标总金额人民币34.89万元整 | 项目分包个数六个包 | 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1月15日 | 评标日期2019/01/07 09:26 | 定标日期 | 各包要求 包六:中标单位:江苏四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投标报价:34.89万元中标内容:服务监理服务期:2019年12月31日前 | |
各包中标内容、数量、价格、合同履行日期及供应商名称 | 投标、开标地点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刘晓羽、周龙江、宋国胜、王文卿、张志军 |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采购人:青海省生态环境遥感监测中心联系人:马超联系电话:0971-8235190联系地址:西宁市城中区南山路 |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采购代理机构: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联系人:陈臻、甘仁全联系电话:0971-6107362邮箱地址: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文景街14号 |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监督单位:青海省财政厅 联系电话:0971-6145505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 2019年1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