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成交公示:人民检察院数据中心机房扩容项目中标公告1月15日
原标题:人民检察院数据中心机房扩容项目中标公告 招标标题:成交公示:人民检察院数据中心机房扩容项目中标公告 招标内容: 青海省人民检察院青海省人民检察院数据中心机房扩容项目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八条 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反本法规定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转让、分包无效,处转让、分包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来源:十环招标网==》
中标结果公告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八条 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反本法规定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转让、分包无效,处转让、分包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条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设有标底的,应当参考标底。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八条 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来源:十环招标网==》
采购项目编号 |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九条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三条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来源:十环招标网==》 青政采磋商(货物)2018-302-1号 | 采购项目名称青海省人民检察院数据中心机房扩容项目 |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人民币169.7万元整 | 中标总金额人民币169.2万元整 | 项目分包个数1 | 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1月15日 | 评标日期2019/01/14 15:00 | 定标日期2019/01/14 16:17 | 各包要求 成交供应商名称:西宁创统电子有限公司成交金额:169.2万元交货期:签订合同后25个工作日成交产品的内容、数量 | |
各包中标内容、数量、价格、合同履行日期及供应商名称 | 投标、开标地点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海湖新区海晏路75号地矿综合写字楼15楼) | 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王少华 严鲜财 邓玢 |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青海省人民检察院邓女士0971-6304491 |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李女士0971-6150216 |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青海省财政厅 联系电话:0971-6145505
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9年1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