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中标公告:共玉高速沿线路政大队和限超站“四统一”项目二次中标公告1月15日
原标题:共玉高速沿线路政大队和限超站“四统一”项目二次中标公告 招标标题:中标公告:共玉高速沿线路政大队和限超站“四统一”项目二次中标公告 招标内容: 青海省公路路政执法总队共玉高速沿线路政大队和限超站“四统一”项目二次 《==招标投标法 第十六条 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十四条 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中标结果公告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六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七条 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本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事项。==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招标人设有标底的,标底必须保密。==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条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国务院对特定招标项目的评标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采购项目编号 |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六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参加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的,给予警告,没收收受的财物,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五条 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来源:十环招标网==》 广州高新竞磋(货物)2018-265号 | 采购项目名称共玉高速沿线路政大队和限超站“四统一”项目二次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人民币138.2448万元整 | 中标总金额人民币138.1850万元整 | 项目分包个数无 | 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1月15日 | 评标日期2019/01/14 15:30 | 定标日期2019/01/14 16:00 | 各包要求 中标企业:天峻县乐福商贸有限公司中标金额:1381850.00元交货期:签订采购合同后90日历天 | |
各包中标内容、数量、价格、合同履行日期及供应商名称 | 投标、开标地点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61号新华联国际中心1号楼8楼 | 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评委:师玉宝、王敏业主代表:俞延浩 |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余先生0971-6231802 |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叶先生;0971-5119956 |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单位名称:0971-6145505;联系电话:0971-6145505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19年1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