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中标公示:珠海市香洲区香湾街道办事处2019年重点优抚对象慰问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中标公告1月15日
原标题:珠海市香洲区香湾街道办事处2019年重点优抚对象慰问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中标公告 招标标题:中标公示:珠海市香洲区香湾街道办事处2019年重点优抚对象慰问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中标公告 招标内容: 广东巨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珠海市香洲区香湾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就“珠海市香洲区香湾街道办事处2019年重点优抚对象慰问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项目编号:GDJZ2018-F114W)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请准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七章 附则 第六十五条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者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GDJZ2018-F114W 项目名称:珠海市香洲区香湾街道办事处2019年重点优抚对象慰问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项目联系人:吴细培 联系方式:18926939198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珠海市香洲区香湾街道办事处 采购单位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沿河东路1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薛鑫0756-2229302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广东巨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珠海市香洲区香湾街道办事处的委托,于2019年01月14日就珠海市香洲区香湾街道办事处2019年重点优抚对象慰问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编号:GDJZ2018-F114W)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经评审委员会评审,采购人确认,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珠海市香洲区香湾街道办事处 采购人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 采购人联系方式:薛鑫/0756-2229302 二、项目名称:珠海市香洲区香湾街道办事处2019年重点优抚对象慰问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三、项目编号:GDJZ2018-F114W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内容(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具体采购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2.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贰拾捌万元整(¥280000.00),最终按实际发生额进行结算。 投标报价:以结算率的形式进行投标报价,投标结算率不得高于或等于100%,否则其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供应商的投标结算率不得高于100%,否则其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3. 服务期:一年。 六、采购公告日期及媒体:于2019年01月04日上网,在香洲区政府公众信息网站(http://www.zhxz.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七、评审信息 评审日期:2019年01月14日15:30评审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119号俊明苑137-139号(广东巨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室)。3、评审委员会负责人: 潘启智 4、评审委员会成员:潘启智、王日初、张燕、邹刚、薛鑫。 5、评审意见等有关资料:符合并通过招标文件资格审查,商务技术 得分排名确定如下: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六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参加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的,给予警告,没收收受的财物,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五条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序号 |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三条 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条 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较为严重的,取消其二年至五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不适用前两款规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投标供应商名称 | 技术标得分 | 商务标得分 | 经济价格得分 | 综合得分 | 投标报价(结算率) | 最终排序 | 1 | 珠海市源生食堂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42.60 | 36.00 | 9.69 | 88.29 | 98.00% | 2 | 2 | 珠海立业食堂管理有限公司 | 24.40 | 8.00 | 9.69 | 42.09 | 98.00% | 3 | 3 | 珠海市得一有限公司 | 44.60 | 40.00 | 10.00 | 94.60 | 95.00% | 1 | 最终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及其排序 | 第一名: | 珠海市得一有限公司 | 第二名: | 珠海市源生食堂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第三名: | 珠海立业食堂管理有限公司 | 八、中标信息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珠海市得一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广东省珠海市 中标价(结算率):95.00% 中标(成交)标的服务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九、联系事项: 1、采购人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珠海市香洲区香湾街道办事处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沿河东路17号 联系人: 薛鑫 联系方式:0756-2229302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广东巨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119号137-139号 联系人:吴细培 联系电话:18926939198 邮箱:997347803@qq.com 传真:0756-2651780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珠海市香洲区香湾街道办事处(广东巨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珠海市香洲区香湾街道办事处 广东巨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01月14日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东巨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119号俊明苑137-139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吴细培18926939198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9年01月04日 中标日期:2019年01月15日 总中标金额:28.0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序号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1 | 珠海市得一有限公司 | 珠海市 | 28.000000 |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0.42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1.5% 评审专家名单: 潘启智、王日初、张燕、邹刚、薛鑫。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珠海市得一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广东省珠海市 中标价(结算率):95.00% 中标(成交)标的服务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六、其它补充事宜 无。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需填): 最终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及其排序 | 第一名: | 珠海市得一有限公司 | 第二名: | 珠海市源生食堂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第三名: | 珠海立业食堂管理有限公司 |
发布单位: 发布时间:2019-01-15 10:59
来源:[db:地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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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中标 项目 珠海市 慰问品 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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