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中标公告:古城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公电子设备购置(第三次)中标公告1月16日
原标题:古城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公电子设备购置(第三次)中标公告 招标标题:中标公告:古城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公电子设备购置(第三次)中标公告 招标内容: 西宁市城西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古城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公电子设备购置(第三次) 《==招标投标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质量,制定本法。==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七章 附则 第六十五条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者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来源:十环招标网==》
中标结果公告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三条 (三)有符合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三款规定条件、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三条 (三)有符合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三款规定条件、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三条 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来源:十环招标网==》
采购项目编号 | 《==招标投标法 第十二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条 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来源:十环招标网==》 西政采磋字(货物)CXQ2019-02号 | 采购项目名称古城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公电子设备购置(第三次) |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人民币34.2610万元整 | 中标总金额人民币28.2580万元整 | 项目分包个数1 | 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1月16日 | 评标日期2019/01/16 09:30 | 定标日期2019/01/16 11:00 | 各包要求 中标供应商:青海瑞众恒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中标金额:282580.00元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日 | |
各包中标内容、数量、价格、合同履行日期及供应商名称 | 投标、开标地点城西区同仁路21号(原西宁市委党校)1楼城西区政府采购评审室。 | 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李彦龙、王少华、陈蕙 |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采购单位:西宁市城西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联系人:任老师 联系电话:0971-8275131 |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西宁市城西区政府采购管理中心联系人:韩女士联系电话:0971-6115711 |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采购监督单位:西宁市城西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971-6105659
西宁市城西区政府采购管理中心 2019年1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