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中标公告:东莞市沙田镇专职消防队器材设备购置的中标、成交公告1月16日
原标题:东莞市沙田镇专职消防队器材设备购置的中标、成交公告 招标标题:中标公告:东莞市沙田镇专职消防队器材设备购置的中标、成交公告 招标内容: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受东莞市沙田镇专职消防队的委托,于2019 年01月11 日就东莞市沙田镇专职消防队器材设备购置(441900-15-201812-150205-0001)采用公开招标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招标人设有标底的,标底必须保密。==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四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900-15-201812-150205-0001 《==招标投标法 第52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三条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来源:十环招标网==》
二、采购项目名称:东莞市沙田镇专职消防队器材设备购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399,800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中标供应商 1:中标供应商名称 广州莱曼消防设备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王星星 地址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绣路明华三街五号D1-3光业大厦610 六、报价明细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八条 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反本法规定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转让、分包无效,处转让、分包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三条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主要中标、成交标的名称 |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条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四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来源:十环招标网==》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服务要求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东莞市沙田镇专职消防队器材设备购置 | / | / | / | 详见招标文件 | 1389900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七、评审日期:2019-01-11评审地点:东莞市沙田镇虎门港服务大楼十二楼开标室(广东省东莞市港口大道(沙田段) 虎门港管委会) 评审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或单一来源采购小组): 负责人:岳亚军成员: 张国林、罗立宏、刘春琴、郭松柏 八、本项目代理收费标准: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收费金额:19289 九、评审意见(非标采购方式或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还应当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 经评委会评审,推荐广州莱曼消防设备有限公司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十、本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中标、成交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服务要求 | 中标、成交金额 | | | | | | | | | | | | | | | | | | |
十一、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李振华 | 联系电话:0769-21686989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郭先生 | 联系电话:0769-88663115 |
(二)采购代理机构 :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10楼E区 |
联系人:陈顺芝 | 联系电话:0755-83883378 |
传真:0755-82904418 | 邮编:518026 |
(三)采购人:东莞市沙田镇专职消防队 |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沙田镇斜西管理区山边村 |
联系人:黄笑娟 | 联系电话:0769-88660266 |
传真:0769-88660266 | 邮编:523000 |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附件:招标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竞争性磋商文件) 招标文件 发布人: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01月16日 发布单位: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01-16 09:29
来源:[db:地域]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中标 购置 设备 沙田 公告
上一篇: 结果公告:柘城县2018年度第三批补充耕地项目中标结果公告1月16日
下一篇: 成交公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土地测绘服务中标公告1月16日
本站网址:
-------------------------------------友情提示:--------------------------------
注意:本站点所有信息全部免费浏览,来源于[db:地域]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政府采购网站,本站不做任何修改以及联系方式屏蔽,其真实性需要使用者自己确认,十环网2019中标所有信息均为免费公开查询,不承担任何商业责任!如果2019中标有涉及到虚假和隐私信息,需要删除的请使用以下方式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更正或删除信息请发邮件:59922383@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