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环网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2019中标                     滚动招标

中标公告:庐江县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建设设备采购项目中标(成交)公告1月16日

时间:2019-01-16 16:14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019中标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081609
十环招标网转载自:[db:地域] 发布关于:中标公告:庐江县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建设设备采购项目中标(成交)公告1月16日的信息
来源:[db:地域]
2019中标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19中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中标公告:庐江县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建设设备采购项目中标(成交)公告1月16日

原标题:庐江县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建设设备采购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招标标题:中标公告:庐江县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建设设备采购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招标内容:

庐江县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建设设备采购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七条 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中标无效。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四条 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八条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八条 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名称:庐江县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建设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2018LJHZ1084 

项目分包(标段):

招标(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12月24日 

开标(采购)日期:2019年1月14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安徽祖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望江西路华润五彩国际2706室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捌拾肆万玖仟玖佰元(¥849900.00元)

中标供应商资料公示:点此浏览企业信息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评审委员会名单:王京鸣,艾立文,石惠,袁跃峰,左从俊  

招标(采购)人名称:庐江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地址:庐江县庐城镇塔山路266号 

联系人:陈自忠 

联系方式:0551-87322472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庐江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庐江县晨光路17号东方水岸写字楼 

项目负责人:林 健 联系电话:0551-87388117 

公告期限:2019年01月15日至2019年01月16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庐江县晨光路17号东方水岸写字楼,联系电话:0551-87388115。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联系人:徐河,联系电话:0551-87388130【采购人为合肥行政区域以外单位的项目:向采购人所在地财政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其他

(一)中标通知书发出情况:

庐江县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建设设备采购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委派专人凭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须携带身份证)到庐江县政府采购中心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

特此公告。

庐江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9年01月15日 


发布单位:
发布时间:2019-01-16 16:14

来源:[db:地域]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中标   项目   庐江县   公告   服务平台

上一篇: 成交公示:香坊区文化体育局_中心村文体广场和文化活动室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公告1月16日
下一篇: 结果公告:梧州市中医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重)中标公告1月16日

本站网址:

-------------------------------------友情提示:--------------------------------

注意:本站点所有信息全部免费浏览,来源于[db:地域] 地政府采购网站,本站不做任何修改以及联系方式屏蔽,其真实性需要使用者自己确认,十环网2019中标所有信息均为免费公开查询,不承担任何商业责任!如果2019中标有涉及到虚假和隐私信息,需要删除的请使用以下方式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更正或删除信息请发邮件:59922383@qq.com


招标搜索
2018招标 2018 2017

热门词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
 ppp 实验室 实验室 服务器
机房 医疗设备 苗木采购 废标 实验台
图书 服装 印刷 印刷 亮化
贵港  路灯 泉州 试剂


栏目TAGS
项目 中标 招标 资格 谈判 工程 竞争性 代理机构 招标文件 政府采购 采购 投标人 设备 万元 公共资源 山东 广西 招标公告 河南 询价 评标 政府 北京 河北 电子 采购网 废标 广东 设备采购 施工 有限责任公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