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中标公告:湟中县2018年市级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设备提升改造建设项目(工程)中标公告1月16日
原标题:湟中县2018年市级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设备提升改造建设项目(工程)中标公告 招标标题:中标公告:湟中县2018年市级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设备提升改造建设项目(工程)中标公告 招标内容: 湟中县农牧和扶贫开发科技局湟中县2018年市级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设备提升改造建设项目(工程)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一条 本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国务院规定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决定。本法已对实施行政处罚的机关作出规定的除外。==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六条 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招标的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中标结果公告 《==招标投标法 (1999年8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1999年8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一号公布 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八条 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采购项目编号 |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十四条 招标代理机构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不得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来源:十环招标网==》 青海祥铭竞谈(工程)2019-002 | 采购项目名称湟中县2018年市级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设备提升改造建设项目(工程) |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人民币33.6万元整 | 中标总金额人民币33.503062万元整 | 项目分包个数无 | 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1月16日 | 评标日期2019/01/16 10:00 | 定标日期2019/01/16 10:40 | 各包要求 中标单位:青海广宇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标金额:335030.62项目经理:郑旭勇证书编号:00039798工期:226日历天中标内容:详见附件 | |
各包中标内容、数量、价格、合同履行日期及供应商名称 | 投标、开标地点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2号竞谈室) | 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徐林梅、龙玉萍、张焕邦(采购人代表) |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湟中县农牧和扶贫开发科技局0971-2230226 |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青海祥泽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余先生 0971-5362629 |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湟中县财政局 0971-2233194
青海祥泽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