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中标公示:青海大学附属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二次中标公告1月17日
原标题:青海大学附属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二次中标公告 招标标题:中标公示:青海大学附属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二次中标公告 招标内容: 青海大学附属医院青海大学附属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七条由招标人从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的专家名册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的专家库内的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确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七条由招标人从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的专家名册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的专家库内的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确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中标结果公告 《==招标投标法 第六章 责任 第四十九条 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可以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条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设有标底的,应当参考标底。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七条 一般招标项目可以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特殊招标项目可以由招标人直接确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九条 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采购项目编号 |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九条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三条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来源:十环招标网==》 青海开盛竞磋(货物)2018-105 | 采购项目名称青海大学附属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人民币140万元整 | 中标总金额人民币111.6万元整 | 项目分包个数2 | 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1月16日 | 评标日期2019/01/16 09:50 | 定标日期2019/01/16 11:00 | 各包要求 中标内容:包一:血滤机包二:无创血流动力学监测仪中标供应商:包一:北京乐维同道医疗用品有限公司包二:甘肃金爱尔商贸有限公司中标金额:包一:57.9万元包二:53.7万元合同履行日期:包一: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包二:30个工作日 | |
各包中标内容、数量、价格、合同履行日期及供应商名称 | 投标、开标地点青海开盛招标有限公司(西宁市城西区冷湖路27号宁景苑13楼西侧1308室) | 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贾守宁、谢录玲、刘连军 |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青海大学附属医院采购人:青海大学附属医院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0971-6162071联系地址:西宁市城西区同仁路29号 |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青海开盛招标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青海开盛招标有限公司联系人:张女士联系电话:0971-6368214邮箱地址:kstenderingvip.163.com联系地址:西宁市城西区冷湖路27号宁景苑13楼西侧1309室 |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单位名称:青海省财政厅联系电话:0971-6145505
青海开盛招标有限公司 2019年1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