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成交公告:阜阳市颍东区正午镇人民政府阜阳市颍东区程圩居折资入股阜阳市蓝灵鸟木业有限公司扶贫车间地坪监理项目中标公告1月17日
原标题:阜阳市颍东区正午镇人民政府阜阳市颍东区程圩居折资入股阜阳市蓝灵鸟木业有限公司扶贫车间地坪监理项目中标公告 招标标题:成交公告:阜阳市颍东区正午镇人民政府阜阳市颍东区程圩居折资入股阜阳市蓝灵鸟木业有限公司扶贫车间地坪监理项目中标公告 招标内容: 安徽新天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阜阳市颍东区正午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阜阳市颍东区程圩居折资入股阜阳市蓝灵鸟木业有限公司扶贫车间地坪监理项目”项目(项目编号:XTYZB2018-914)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八条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五条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六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十二条 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XTYZB2018-914 项目名称:阜阳市颍东区程圩居折资入股阜阳市蓝灵鸟木业有限公司扶贫车间地坪监理项目 项目联系人:年先生 联系方式:0558-2177133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阜阳市颍东区正午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阜阳市颍东区正午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3205585976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安徽新天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阜阳市颍州区阜王路588号(南二环与阜王路交叉口向南)金悦金融中心写字楼B栋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年先生 0558-2177133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12月29日 中标日期:2019年01月15日 总中标金额:0.2437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阜阳市颍东区程圩居折资入股阜阳市蓝灵鸟木业有限公司扶贫车间地坪监理项目 中标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阜阳市颍东区程圩居折资入股阜阳市蓝灵鸟木业有限公司扶贫车间地坪监理项目 项目编号:XTYZB2018-914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12月29日 采购日期: 2019年1月15日9时30分 成交供应商名称:安徽国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太湖西路18号国华大厦六楼 响应总报价:1.375%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 评审委员会名单:高丽、丁辉、胡蒿 采购人名称:阜阳市颍东区正午镇人民政府 地址:阜阳市颍东区正午镇 联系人:王其才 电话:13205585976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安徽新天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阜阳市颍州区阜王路588号(南二环与阜王路交叉口向南)金悦金融中心写字楼B栋11楼。 项目负责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58-2177133 收费标准:按文件要求 公告期限:2019年1月17日至2019年1月18日(1个工作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新天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阜阳市颍州区阜王路588号(南二环与阜王路交叉口向南)金悦金融中心写字楼B栋11楼。联系电话:0558-2177133。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阜阳市颍东区正午镇人民政府 2019年1月17日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按招标文件要求 评审专家名单: 、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 六、其它补充事宜 发布单位: 发布时间:2019-01-17 11:44
来源:[db:地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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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中标 阜阳市 东区 地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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