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结果公示:三合镇建设改造搬迁项目临时用电工程中标公告1月17日
原标题:三合镇建设改造搬迁项目临时用电工程中标公告 招标标题:结果公示:三合镇建设改造搬迁项目临时用电工程中标公告 招标内容: 海东市平安区三合镇人民政府三合镇建设改造搬迁项目临时用电工程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二条 个人利用职权进行前款违法行为的,依照前款规定追究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四章 开标 第三十四条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来源:十环招标网==》
中标结果公告 《==招标投标法 第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法。==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一条 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十九条 国家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有规定的,招标人应当按照其规定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相应要求。==来源:十环招标网==》
采购项目编号 |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七条 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本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事项。==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七条 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进行招标,贷款方、资金提供方对招标投标的具体条件和程序有不同规定的,可以适用其规定,但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来源:十环招标网==》 合普青海竞磋(工程)2018-081 | 采购项目名称三合镇建设改造搬迁项目临时用电工程 |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人民币33.6万元整 | 中标总金额人民币33.56万元整 | 项目分包个数无 | 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1月16日 | 评标日期2019/01/16 14:30 | 定标日期2019/01/16 16:00 | 各包要求 中 标 人:青海杭氏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中标金额:33.56万元中标内容:三合镇建设改造搬迁项目临时用电工程,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工 期:90日历天工程质量:合格 | |
各包中标内容、数量、价格、合同履行日期及供应商名称 | 投标、开标地点安徽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会议室 | 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赵洪斌、蒲文年、韩一斌 |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海东市平安区三合镇人民政府联系人:杜先生 联系电话:0972-8664568 |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安徽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971-5512020 |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监督单位:平安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0972-8613243
安徽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19年1月16日 |